胡春华:确保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江门日报讯 (记者/范雨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昨日向广东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会上,督察组组长陆浩通报督察意见,省委书记胡春华作表态发言。省长马兴瑞主持反馈会。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应武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在我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广东为全国大气污染治理树立了标杆

督察结果显示,广东在大气环境治理上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机制,珠三角地区创建了国家重点城市群空气质量达标改善的成功模式,为全国大气污染治理树立了标杆;在全国率先建立实施生态严格控制区空间管制政策;在全国率先对火电行业实施大气主要污染物“倍量替代”。同时,广东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

针对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督察组指出,一是环境保护推进落实存在薄弱环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失之以宽,不担当、不敢担当问题比较突出;二是部分地区水污染问题突出;三是部分地区环境问题突出。

督察组强调,广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坚持问题为导向

切实加大整改力度

针对督察组反馈的情况和意见,胡春华强调,要坚持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确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完成实现责任分工,拿出坚决有力的整改行动,加强跟踪督办,推动整改取得实效。要全面抓好问题整改,逐条对照督察反馈的问题,提出有力措施,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重点攻坚,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要认真查办督察组移交的案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开展省级环保督查,抓好整改回头看,保证督查整改的长期性。

胡春华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更严更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强化督察成果运用,推动珠三角地区率先建成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举全省之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

统一思想认识

强化环保担当

为全面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和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在随后召开的工作会议上,林应武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环保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在整改上较真碰硬,在行动上坚决有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工作。二要突出工作重点,立足标本兼治,切实做好中央交办案件和通报问题的查处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目标,严格整改标准;加大“回头看”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社会监督。三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精准治污,全力打好环境质量攻坚战。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争当践行绿色发展的表率;要全力以赴“治差水、保好水”,严格落实“河长制”;要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

林应武指出,环保工作既是政治任务,也是民生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坚决抓好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进民生福祉,以实实在在的环境质量改善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作者:江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