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潭江流域水质监测结果出炉 水质同比改善

江门日报讯 (见习记者/范雨薇) 近日,市环保局公布了7月份潭江河流域水质监测结果,在18个河长考核断面中,有10个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而在31个段长考核断面中,有19个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

部分断面水质改善 部分出现恶化

今年7月,潭江流域18个河长考核断面中,Ⅲ类水质1个,Ⅳ类水质11个、Ⅴ类水质1个、劣Ⅴ类水质5个,其中劣Ⅴ类占比27.78%。根据水质变化情况分析,10个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占比55.6%。水质改善前三名分别是恩平市公仔河、新会区会城河、江海区北头咀支渠;8个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恶化(占44.4%),水质恶化前三名分别是开平市新桥水、鹤山市址山河、台山市台城河。潭江干流开平市开平大桥段、恩平市义兴段恶化趋势明显。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潭江流域31个段长考核断面中,Ⅲ类水质3个,Ⅳ类水质10个、Ⅴ类水质3个、劣Ⅴ类水质15个,其中劣Ⅴ类占比48.4%。按照水质变化情况分析,19个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占比61.3%。水质改善前三名分别是是恩平市公仔河恩城段、台山市公益水水步段、新会区会城河会城段;12个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恶化(占38.7%),水质恶化前三名分别是开平市镇海水苍城段、开平市镇海水马冈段、开平市新桥水水口段。

今年7月起正式实施责任追究

据了解,为加强潭江流域环境整治工作,2015年7月,我市对潭江流域的环境整治实施了“河长制”,并印发了《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在潭江干流和15条支流设置18个跨市(区)河长考核断面、31个跨镇(街)段长考核断面,由区域内行政首长担任河(段)长,负责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流整治方案和分解落实整治任务。

自“河长制”实施以来,市环保局每月对潭江流域河长考核断面、段长考核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进行公开通报。从今年7月起,根据第三季度“河长制”监测结果排名情况,对相应的段长进行奖惩,正式实施责任追究,真正发挥其对潭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约束作用。

责任编辑:邓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