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申报!江门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最高获300万元资助

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告,组织开展2017年创新领军人才和创业领军人才的申报工作,拟择优评选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人。如果入选资助名单,将对每名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的资助,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这是我市自2016年出台人才新政以来,首次组织开展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

本次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要求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注册日期应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创新领军人才申报,要求企事业单位首次与其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11年1月1日之后。申报具体资格条件按照《江门市领军人才引进和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本次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30日,申报人员或单位应在该时间段内,向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提交申请资料。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专业评审、实地考察和答辩评审,最终将通过评审的名单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每名入选的创业领军人才将获300万元创业项目资助,入选的创新领军人才将获1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资助。

有意申报者可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或“五邑人社”微信公众号,查阅《2017年江门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公告》,了解申报所需资料、申报地点和咨询电话等信息。(记者/赵可义 通讯员/人社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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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创新领军人才与创业领军人才?

根据《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评定办法》、《江门市领军人才引进和资助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创新领军人才是指依托我市企事业单位或科研平台,从事重要科研项目或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端创新人才;创业领军人才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主创办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服务业等现代产业企业,并担任所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为企业最大个人股东且占股比例不低于30%的高端创业人才。江门市领军人才一般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学术、技术水平达到行业领先,其创新创业项目能填补我市空白,且具有市场潜力。

(责任编辑:梁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