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爱心妈妈小屋” 加强女性“四期”保护

文/图见习记者黎禹君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却面临没有合适场所哺乳的困境,以及没有方便的挤奶场所、挤出奶无法保管的烦恼。为更好地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市总工会大力推进“爱心妈妈小屋”建设,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据介绍,“爱心妈妈小屋”是一个私密、卫生、舒适、安全的休息场所,既可建于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内,也可建于经济园区、商务楼宇或公共场所,有利于加强女性“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据统计,目前我市已建有“爱心妈妈小屋”115个,其中公共场所“爱心妈妈小屋”24个。


公共场所哺乳遇尴尬


近年来,年轻妈妈在公众场所哺乳惹争议的新闻不断冒出。公共场所缺乏哺乳室的问题,曾让哺乳期妈妈吴洁瑜很头疼。有时孩子实在饿得不行时,她只好在公众场所母乳喂养,这时许多人会投以奇怪的眼光。“我经常选择一些人少的地方喂奶,每次喂奶都像‘打游击战’一样。最夸张的一次是宝宝3个月大时,我和我的母亲、丈夫在公交站等车,他们只能拉起哺乳巾帮我挡着,好让我给孩子喂奶。”吴洁瑜说。

△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内的“爱心妈妈小屋”。


除此之外,众多在职场打拼的“背奶族”更加深切地感受到哺乳难。冯女士是一名“背奶族”,由于工作的原因,她没法随时在孩子身边喂奶,所以每天早上只能背着一大袋挤奶设备出门上班,每隔几个小时便需要挤一次奶。然而单位没有过多的私密场所挤奶,她只能在厕所进行。虽然条件艰苦,她的态度却很坚定:“无论如何,一定会坚持母乳喂养。”


丫丫(化名)是江门的一名母乳指导师,她表示,很多公共场所或单位都没有哺乳室,即使有,设备也不够完善。由于种种条件限制,很多妈妈不得不完全或者部分放弃了母乳喂养。“希望社会上能更多地关注母乳喂养,企业、商场等公共场所能够建立并完善母婴室,为妈妈们哺乳提供服务。”


“爱心妈妈小屋”获点赞


为加强广大女性“四期”保护,2015年5月,市总工会女职委召开了“爱心妈妈小屋”建设现场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推进“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作的通知》,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每年逐步增加建设点。


在推进“爱心妈妈小屋”建设过程中,市总工会选定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作为全市首家非公企业“爱心妈妈小屋”示范点。据该公司工会负责人陈春兰介绍,该公司有职工1万多人,其中女职工占55%,育龄女职工较多,对“爱心妈妈小屋”的需求十分迫切。在市总工会支持下,2015年初,“爱心妈妈小屋”在该公司的生活区创建完成。现在,这间30平方米左右的小屋,几乎每天都有员工使用。

△在鹤山雅图仕的“爱心妈妈小屋”内,一位妈妈哺完乳后抱着小孩休息。


去年11月,该公司的员工吴丽芳生完二胎。今年6月,吴丽芳休完产假回到公司上班,“爱心妈妈小屋”给坚持母乳喂养的她提供了很大便利。吴丽芳家住古劳镇,走路到公司只需十几分钟,于是家人每天在她上班时间,把孩子带到公司让她母乳喂养。“只要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就可以到‘爱心妈妈小屋’哺乳了,里面消毒碗柜、冰箱、空调、枕头之类的配套都有,真的很人性化。”吴丽芳说。


据了解,为推进公共场所“爱心妈妈小屋”的建设工作,从去年起,我市主抓车站、医院等重点区域,在2016年选树江门汽车总站、江门市妇幼保健院等10家市级示范点,从而带动各市(区)公共场所“爱心妈妈小屋”的建设。


江门汽车总站工会负责人翁小玲告诉记者,车站通过对重点旅客候车室进行改造,建立了“爱心妈妈小屋”,并于2015年9月17日正式投入使用,为孕期、哺乳期女性旅客和员工提供一个专门的休息场所。记者在现场看到,47平方米的“爱心妈妈小屋”内配置了两个房间,内置床铺、冰箱、饮水机,以及爱心妈咪礼包,里面有湿巾、纸巾、防溢乳垫、奶瓶奶嘴清洁刷、奶瓶洗涤剂等常用物品,满足哺乳妈妈的不同需要。


据介绍,这间“爱心妈妈小屋”开放时间为每天8:00—17:30,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由19人组成的客运部服务班负责,管理人员在开放时间内定期巡检并做好保洁,同时定期进行设备或物品的保养维修及更换。如今,“爱心妈妈小屋”每天使用人数为10人左右,节假日使用人数达20多人。


每天到市妇幼保健院就诊和检查的人流量很大,需要哺乳的婴儿也很多,医院最初建立了一些屏风式的哺乳间供母婴使用。“我们抓住时机,多次上门指导,包括对‘爱心妈妈小屋’的选址等方面,和医院进行充分沟通。经过两年的努力,最终在门诊楼一、二、三楼和住院楼新生儿科建设了4间小屋。”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何玉红介绍。


5年规划建300个“小屋”


东湖公园专门在游客中心设置了“爱心妈妈小屋”,大大满足了妈妈们哺乳的需求;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在2015年建设了“爱心妈妈小屋”,方便前来办理税务业务的女性……这两年,我市越来越多“爱心妈妈小屋”建立起来。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建有“爱心妈妈小屋”115个,其中公共场所“爱心妈妈小屋”24个,包括医院13个、车站5个、公园1个、港澳码头1个,百货、酒店、餐厅3个,办税服务厅1个。


“在车站、公园、医院等公共场所建设‘爱心妈妈小屋’,方便广大旅客、游客和外来办事人员,也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体现,因此社会认同感很强。”市总工会副主席薛丽瑶认为,“通过创建工作,能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受益良多。然而,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和普及是长期的工程,需要各方的重视和支持。”


为让我市“爱心妈妈小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8月8日,省总工会在我市召开2017全省“爱心妈妈小屋”建设现场推进会,让各地各级工会干部们亲眼看到了示范型“小屋”的真面目。会上,省总工会副主席郭开农对我市“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据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使“爱心妈妈小屋”面向基层、面向社会,接下来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扩大公共场所“爱心妈妈小屋”的建设类型和数量。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推进“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作的通知》,我市5年规划建300个“爱心妈妈小屋”。


其中,交通系统方面,积极与市交通运输局沟通联系,计划8—9月在具备条件的雅瑶、龙口服务区的双方向和梁金山服务区的湛江方向创建5个“爱心妈妈小屋”。餐饮服务业方面,加强与市旅游局和五邑餐饮行业工联会的沟通,在酒楼、餐厅、百货等地充分利用空间创建“爱心妈妈小屋”。医疗卫生系统方面,与市卫生计生局沟通,进一步推动各家医院的“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同时,争取与市住建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沟通,在房产服务大厅、行政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地方建设“爱心妈妈小屋”。


(责任编辑:钟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