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拥护省委对邓伟根严重违纪问题的处分决定

12月4日,市委书记林应武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通报省委对邓伟根严重违纪问题的处分决定,传达贯彻省2016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审定《中国共产党江门市委员会工作规则(送审稿)》,听取关于推进“厕所革命”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认为,邓伟根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将其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充分表明了省委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市委坚决拥护省委的决定。会议要求,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邓伟根案件为反面典型,引以为鉴,警钟长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切实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推动构建江门良好的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审计监督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体制和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按规定完成审计整改工作任务。要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促进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强化财经纪律观念,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江门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会议认为,制定《规则》,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市委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抓好《规则》的学习,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做好表率。要抓好《规则》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市委工作的规范性和运转效率。要推动各市(区)党委抓紧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本级党委工作。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旅游系统推进“厕所革命”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厕所革命”与制定城市品质提升计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旅游发展和公共配套服务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好厕所“有和无”“多和少”“好与差”的问题,推动“厕所革命”向纵深发展,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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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邓伟根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江门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邓伟根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邓伟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他人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职务晋升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长期无偿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邓伟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淡漠,经济贪婪,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邓伟根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门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徐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