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导组到我市督导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江门日报讯(记者/韩玲群)12月6日,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副组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省政府督查室主任张汉昌率领省督导组,到我市实地督导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市委常委利为民会见督导组一行,并就我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交流了意见。

省督导组先后到鹤山市、江海区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十二五”规划污水管网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现场听取有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等情况汇报,并就推动解决相关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省督导组指出,我市在推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上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尤其是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方面的经验做法值得肯定,下一步要及时梳理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或工作建议,上报省督导组以提请省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随后,省督导组在我市召开片区座谈会,认真听取了我市以及珠海、阳江、湛江、茂名、云浮等6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并逐一与各市就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等交流意见。

张汉昌指出,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下一步,要努力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的时间节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确保既定目标整改任务顺利推进。同时,借环保督察东风,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环境综合治理统筹结合起来,推动解决环境污染的“老大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