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深入推进法治创建 全民共享法治建设硕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7年,我市深入落实省委关于依法治省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建设法治政府,侨乡大地结满法治建设硕果。

今年我市先后制定实施体现“青山绿水”特色的《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和《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获批成为全省珠三角地区唯一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地级市;“多证合一”改革经验两次得到李克强总理点赞;日前荣获“中国全面小康特别贡献城市”奖,改革举措“法人一门式改革,提高行政审批率”更获评为“中国十大民生决策”,为“兴业惠民、治吏简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1月2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钛率队前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市律师协会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江政法宣供图

A推动法治考评问题整改落实,列出整改责任清单12张

去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年度法治考评中,我市得分89.9分,属良好等次。为此,我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三项措施落实整改、力争上游。

首先是“一把手”亲自研究加以推动。市委书记林应武亲自作出指示,要求各市(区)、市直成员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特别是扣分达20%以上的单位需认真查找原因,并将剖析原因及整改措施上报市委。其次,制定了“四个一”整改措施,即制订一个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单位;落实一批整改措施,开展针对性整改;剖析一次扣分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最后是加强督导检查,落实整改。针对扣分原因,我市共列出问题清单12张,列出整改责任清单12张,明确整改问题12个。

B优化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建立法治述职报告制度

我市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各项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加快建设法治江门。通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规划以及强化督查考评推动,我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不断优化。

为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到实处,我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级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市委书记林应武多次就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科学详实的规划和强而有力的督查,是推动法治建设落地的重要抓手。市委出台了《法治江门建设2017—2020年规划》,印发了《江门市2017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同时,注重强化依法治市工作的督查督办,建立法治述职报告制度,把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委政府督查重点事项,把依法治市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倒逼法治工作落实。

随着依法治市体制机制的不断调整优化,我市各级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和工作机制也得到进一步健全,市委书记担任江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我市两级党委政法委机构整合工作全部完成,进一步加强了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

△12月2日,“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江门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在白水带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启动。 韩玲群 摄

C进一步推动地方立法,“绿水青山”立法已具雏形

江门的地方立法工作,具备“有需求、有实践、有特色、有条件”等特点,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我市地方立法。

我市坚持党领导立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推动完善立法选项、起草、审议等工作机制,同时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和认真实施《江门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继去年《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公布实施后,今年先后制定实施《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和《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部实体法聚焦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具有江门特色的“绿水青山”立法已具雏形,地方立法制度优势充分显现。

为进一步夯实立法基础,我市依托五邑大学创建江门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建立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基本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为保障立法立规质量,我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进行立法,加强对法规、规章草案的合法性的研究、论证,做好“立改废释”,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如今,市法制局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每项政府决策必听取法制部门意见已成为我市的“标配”。

D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亮点多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江门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围绕“两无两藏”,积极推行“1+3”责任清单审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提效、服务提质。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积极推进政府以及部门职责法定化,法治政府建设正稳步推进。

为实现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继续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工作。在加大“放”的力度方面,我市重点推进委托制改革,出台了《江门市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实施方案》,分两批委托和下放给各市(区)政府市本级事权共219项(涉及企业投资经营事项170项),真正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活发展动力;在强化“管”的能力方面,重点深化清单制改革,完成了44个市直部门共876项权责清单事项的动态调整审核工作,形成了《江门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促进行政职权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在提升“服”的水平方面,重点强化改革配套,全面优化服务,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在省“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中实现三个100%。

为保障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市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托本级法制机构设立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室,实现100%全覆盖,并率先开创性地邀请外聘的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依法行政考评。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近100份,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此外,我市还成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设立专家库112人,保证政府重大决策能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律风险评估、环保风险评估”。

建设法治江门,各级各部门能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关键,行政机关负责人会否出庭应诉是缩影。我市制定了《江门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有效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把依法行政考评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完成对7个市(区)政府、28个执法任务较重的市直部门的考核,将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纳入政府和部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落实《江门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开展“市(区)长出庭,局长旁听”审判模式,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7件,出庭应诉率达58.73%。

E深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组建科学高效新型办案组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四项试点工作,取得了司法责任制和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健全完善、员额制改革顺利完成、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等成果。

我市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明确职责权限,组建科学高效的新型办案组织,全市法院系统共组建290个审判团队(审判单元),全市检察系统共组建201个办案组织。全市已完成入额法官299名、入额检察官243名,严格执行一线办案要求。全市“两院”491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陆续到岗。司法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法官职务套改和单独职务序列等级改革、法官依法履职保护等配套已落实到位,建立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顺利完成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

此外,我市两级法院开展专项整治“老赖”行动,加大执行力度,司法拘留47人,罚款14人,限制出境84人,促进494件案件执结,执行到位金额2022.14万元。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选出55名新任人民监督员,组织14人次参加监督评议案件。

F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建成各类法治文化主题公园97个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旨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为此,我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

我市以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为载体,筑牢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程。今年全市有2个市(区)、26个镇(街)和834条村(社区)申报省级法治创建单位,江门市本级和市(区)100%、镇(街)98%、村(社区)63%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我市法治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同时,依法依规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全市1050条行政村、275个社区平稳顺利完成“两委”换届工作,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进度在全省排第一。

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我市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集体带头学法,全市上下形成浓厚学法氛围。探索建设网上法治公园,完善网络学法课堂、网络释法平台,开展“普法达人”微信普法竞赛。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在机关、学校、企业开展“百名律师千场讲座”活动。继续推进“阳光法治·法治惠民”活动和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文化阵地建设,全市建成各类法治文化主题公园97个。深入开展以“推进法治文化践行执法为民”为主题的“三官一师”进基层活动,“三官一师”深入基层走访17271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12件,开展法律宣传271次,提供法律建议650条、法律咨询4012人次。

G进一步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破解准入准营难、监管难、创业难

如今,江门经济发展正处在“换挡提速”阶段,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对我市制定的外贸政策的合规性审查,提高政策透明度,促进政策与国际惯例接轨,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针对“准入准营难”,我市依法实施了三轮“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15个涉企证照事项,在法律框架内简化审批流程,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让“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企业申办材料、办理时间分别压减60%、70%以上,大大提高企业准入便利度。今年5月,我市获批为全省珠三角地区唯一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地级市,51项市、县级事权纳入首批后置审批分类改革顺利推进,逐步破解“准营难”问题。我市还全面实施工商业务“同城通办”工程。

针对“监管难”,我市依法创新市场监管,推动监管现代化。在全省率先启动多部门对失信当事人在工程招投标、融资授信等领域开展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823家企业融资受限,126家企业获得融资扶持;在全省率先构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负面清单数据库查询系统,助力企业守法经营。统筹全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在全省率先上线使用市县两级通用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全面建成“一单两库”;在全省先行试点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推动实现“最多查一次”;在全省率先实施商事登记“双告知”模式,促进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有效衔接。

针对“创业难”,我市成立江门市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企业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帮助企业工会规范运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数读法治江门

●完成了44个市直部门共876项权责清单事项的动态调整审核工作,形成了《江门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室实现100%全覆盖。

●整治“老赖”促进494件案件执结,执行到位金额2022.14万元。

●江门市本级及市(区)100%,镇(街)98%、村(社区)63%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

●全市建成各类法治文化主题公园97个。

●“多证合一”改革让企业申办材料、办理时间分别压减60%、70%以上。

文/李千帆 江政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