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监察委员会成立 坚持服务大局提升监察效能

江门日报讯(记者/李雨溪 通讯员/柯捷锋)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十九大胜利闭幕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强调在2017年底2018年初召开的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上产生三级监察委员会,使改革与地方人大换届工作紧密衔接,有利于加快改革步伐,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1月16日上午,江海区监察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标志着该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标志着新时代全区监察工作新征程正式开启。区有关领导、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区委书记彭章瑞强调,要发扬高新区(江海区)体制改革前沿地的优良传统,坚持服务大局,提升监察效能,用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完成好各项改革试点工作,为推动高新区(江海区)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顺利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区党委和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该区各涉改部门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高标准、严要求,精诚协作,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多次专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去年11月29日,该区成立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彭章瑞当好“施工队长”,深入调研指导,提出明确要求,帮助排忧解难,确保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区纪委发挥“施工队”作用,严格按照改革试点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地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强大改革合力。

为确保工作按期高效完成,该区建立小组联络工作机制,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先后两次召开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会议,总结前期工作,明确近期重点,以1月12日召开区人大会议为重要节点,倒逼工期,结合实际高效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为便于工作,实现区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区委将政府2号楼一楼整层调剂给区监委使用。办公场所墙壁上悬挂着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标语,时刻警醒着纪检监察干部要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贡献江海智慧。

此前,1月13日,江海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余启超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1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监委主任余启超的提请,任命了区监委副主任、委员。目前,该区已完成9项监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增强反腐工作合力

撤销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将相关职能转隶至监察委员会,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该区扭住机构组建、人员转隶、对接融合等关键环节,推动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和感情融合。

推进转隶人员深度融合,提前做好摸底排查,清楚了解检察院的职能、编制、队伍情况。去年11月28日至30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对拟涉转隶人员逐一谈心谈话,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真正做到“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按照“机构、编制、职数‘三个不增加’”原则,区纪委监委设立8个内设机构,在原有4个内设室的基础上,增设了4个纪检监察室,聚焦主业主责,将70%以上人员安排在监督执纪岗位,强化监督执纪力量。此次改革中,8名涉改部门干部从检察机关转隶至监察委员会,根据各自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工作岗位意愿等被安排在不同的新部门,与纪委原有干部混合配置,充实到监督执纪一线。

开创反腐工作新局面

监委将对管辖范围内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主要包括六大类人员: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由法律授权或者由政府委托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

据统计,区监委成立后,将从该区检察院移交问题线索30余条,监察对象扩大,行使的权力更加广泛,责任更加重大。该区将着眼于高效运行和制约制衡,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准吃透省、市纪委监委最新工作流程和规范,重点抓好建章立制,积极构建合署体制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工作体系,加强工作流程的融合,加强区监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相关工作的衔接,做到步调一致、协调有方,形成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的工作机制。

“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于职守、认真履职,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宜业宜居的珠西现代科创产业新城作出新的贡献!”成立大会上,余启超代表全体纪委监委干部庄严承诺。

(责任编辑:徐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