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诱骗他人网络赌博 控制结果骗取钱财

昨日,蓬江法院披露了一起重大网络电信诈骗案:以刘某、陈某、伍某为首的,窝点分布湖南、海南等地的诈骗团伙,在QQ群里冒充金融机构人员,以高回报为诱饵,诱骗他人参与网络赌博,并通过控制赌博输赢结果,骗取钱财。近日,涉案的20多名被告人被蓬江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刘某获刑11年。


冒充金融机构人员

诱骗他人网上投注


2014年12月份,被告人刘某、陈某密谋通过网络赌博平台实施诈骗后,二人出资购买了电脑、移动上网卡、银行卡、支付宝账号等工具,先后出资购买了“万利彩”“乐天国际娱乐”“天博国际娱乐”“威斯顿国际娱乐平台”“盛博国际娱乐”等网络赌博平台。由刘某负责赌博网站后台数据控制、银行取款等工作,陈某负责业务员招聘、业务培训、设备采购,工资、提成发放等工作。

刘某、陈某纠集程某、马某、王某、梁某、王某等人作为业务员,负责通过QQ加入投资、理财QQ群,在群内冒充金融机构人员,以高回报为诱饵,发送诈骗赌博网站平台广告,诱骗他人到网络赌博平台进行充值,投注。业务员和平台后台控制人员相互配合,控制赌博输赢结果,诱骗客户不断充值,最后通过删除客户平台账户等方式骗取客户钱财。2014年12月份,刘某、陈某等人先后租住湖南省多处住宅楼作为窝点并实施诈骗。直至2016年5月12日被查获时,该电信诈骗团伙共骗得32万余元。

2015年5月份,刘某伙同陈某经密谋达成通过网络赌博平台实施诈骗意见后,二人利用上述诈骗手段,共骗得8万余元。

2016年4月底,刘某、伍某伙同同案人陈某经密谋达成通过网络赌博平台实施诈骗意见后,被告人刘某、伍某伙同陈某等人租住海南省多处住宅作为窝点实施诈骗。直至2016年5月12日被查获,该电信诈骗团伙共骗得21万余元。


刘某诈骗61万余元

获刑11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陈某、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刘某参与作案26次,诈骗金额为6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陈某参与作案5次,诈骗金额为32万余元,数额巨大;被告人伍某参与作案21次,诈骗金额为29万余元,数额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1年,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判处伍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责令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退赔给被害人被骗金额。团伙中涉及的“业务员”也被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据各人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定罪、量刑。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 通讯员/丁洁 阮锦平

(责任编辑: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