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全省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近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全省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要求各地从2018年3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对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动、闯红灯、逆向行驶等7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打击整治,并严查严管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违法行为。

近年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春运风暴”行动,对涉摩托车交通违法进行了大力整治,查处了一大批交通违法行为,查扣了一大批违法车辆,对一大批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人实施了行政拘留,有效净化了我市道路交通环境。近日,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已陆续加强对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整治行动预热。


案例一:父子俩无证酒驾同进拘留所


3月20日上午,30岁的男子白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其66岁的父亲驾驶一辆粤J5D**3号牌二轮摩托车载着母亲,一家人在台山那金圩吃早餐,期间父子俩一起喝了白兰地酒,就在回程路上,遇到了正在那金圩路段开展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台山交警机动中队民警。

让民警吃惊的是,除了儿子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所驾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外,父子两人竟然都未在公安机关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而且都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查获后,父亲现场训斥儿子:“叫你别开无号牌的车出来,你偏不听,还不戴头盔……”面对父亲的教育方式,现场民警表示无语。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父亲血液酒精浓度为72mg/100ml,儿子为56mg/100ml,均属于酒后驾驶。目前,台山交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父子俩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予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二: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找工作,结果先去拘留所“报到”


广西男子莫某接老乡的邀请,独自驾驶摩托车从江门蓬江棠下镇出发往台山找工作,途经川岛镇山咀路段时被交警查获了,还未找到工作就先去拘留所“报到”。

3月21日上午,台山交警川岛中队在辖区山咀路段设卡查车,一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言辞闪躲,未能出示有效驾驶证件。随后,民警对其采取暂扣车辆强制措施,并将其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驾驶男子名叫莫XX,20岁,广西贵港市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属于无证驾驶,并且存在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接下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会进一步加大对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严格对违法行为人执行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