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城管拆违执法讲究人性化

去年以来,蓬江区城管局以“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加快消化存量违法建设”为原则,全力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去年8月,该局处理了一宗餐厅违建案件,当事人请求暂缓执法日期以做后续的安顿工作,并承诺于2018年3月15日前对该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出于人性化执法考虑,蓬江区城管局同意当事人的请求。今年3月份,该违建餐厅被拆除完毕。

人性执法暂缓强拆违建餐厅

2017年8月,蓬江区城管局接到规划部门反映“江门大道与江侨路交汇处东北侧未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许可擅自建设建筑物”的情况后,环市城管中队依法对该案件进行调查,队员到现场拍照取证,经过了解后得知,该处构筑物是一间钢砖混合结构的餐厅,面积约2500平方米。



↑今年3月份,在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下,环市城管中队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目前已基本拆除完毕。(拆除前)


↑拆除后

环市城管中队按照拆违程序,依法向该餐厅业主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件,责令当事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由于当事人未能在限期内履行处罚决定,环市城管中队依法向当事人下发《强制执行决定书》、《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公告》,最后决定对该构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当事人随后请求蓬江区城管局暂缓执法日期,便于其做餐厅后续的安顿工作,并承诺安顿好餐厅和员工后,于2018年3月15日前对该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考虑到餐厅的实际情况,出于人性化执法考虑,蓬江区城管局遂同意了当事人的请求。

2018年3月份,在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下,环市城管中队派员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目前已基本拆除完毕。

擅自违建可处强拆并罚款

蓬江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随着经济的发展,违法建设类的案件也逐渐增多。有的私自改变小区楼房的外立面,有的在公共空地上进行违法乱搭乱建,有的在房前屋后私自占地扩建等等。不管是哪种方式的违建,都对城市的市容市貌打了折扣,现在正是我市创文攻坚战的重要时期,对这种违建事件需要加强管理。也呼吁广大市民不要有违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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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本报记者 郭永乐

(责任编辑:林育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