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交警持续开展“百日行动”


江门日报讯 (记者/李千帆 通讯员/江交宣) 根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部署,今年3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江门交警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对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酒驾、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7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记者从江海交警获悉,行动中,发现我市部分外卖员为了赶时间,存在不戴头盔、随意变更车道、遮挡号牌等行为。

据了解,3月28日,江海交警三中队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在辖区查处了5宗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其中2宗的驾驶员便是外卖员。当天,专项整治小组在江海区东海路、麻园路和滘头工业区等路段查控了5辆故意遮挡号牌和1辆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摩托车,其中一名外卖员驾驶的桂R号牌摩托车,用贴纸盖住了号牌上的两个数字;另一名外卖员的粤J号牌摩托车,则用夹子和小纸片遮盖了号牌最后一个数字。最终,两名外卖员因故意遮挡号牌被罚款200元、记12分,也就是说,两人的驾驶证失效,需要重考科目一合格后方能恢复。

交警部门表示,违法驾驶人遮挡号牌甚至套牌的目的,显然是为了实施交通违法时逃避处罚,对驾驶人本身和其他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是一种极大的威胁,这些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都很严重,提醒外卖员等不要为了赶时间而随意违反交通法规。

(责任编辑: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