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拍蝇”与扫黑除恶相结合 鹤山市第一季度查处党员干部48人

江门日报讯 (记者/王鼎强 通讯员/周文鼎) 昨日,记者从鹤山市纪委获悉,今年以来,鹤山市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第一季度,鹤山全市累计立案48件,查处党员干部48人。

鹤山市把基层“拍蝇”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首要问题来抓,以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为契机,整合办案力量,集中“火力”,重点关注基层党员干部贪腐问题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时,认真开展第五轮巡察和督导镇(街)纪委办案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排情况、听取民声,找准问题症结,确保工作措施务实有效,打通任务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据统计,第一季度,鹤山市纪委自办案件19件,镇街纪委立案29件,给予党纪轻处分15人、重处分8人,免予处分、诫勉谈话6人。

据了解,在打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行动中,鹤山市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重拳打击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坚决一查到底。

据悉,目前,鹤山市纪委监委共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条,初核4件,立案3件,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责任编辑:张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