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吹响乡村振兴号角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其涵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多个领域。江门必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立足全局和长远统筹谋划。

昨日,江门市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召开,公布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三个阶段、九大工程,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纲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更强,让农民更富,让农村更美,努力为广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在全国前列作出江门贡献。

拟形成“1+3+N”政策体系

立足我市当前实际,《实施意见》按照“远粗近细”规划原则,明确提出“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的目标,并进一步明确到2020年、2022年和2027年的具体目标任务,以及到2035年和2050年的简要目标。

乡村振兴是全方位、全要素振兴。记者了解到,我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拟形成“1+3+N”政策体系,“1”是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3”即是出台《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总体方案》、《江门市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江门市关于巩固脱贫成效和建立长效帮扶机制三年行动方案》,“N”是制定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重大规划以及《江门市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若干个配套政策文件。

解决制约乡村振兴关键性问题

九大工程是《实施意见》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着眼解决制约我市乡村振兴的关键性问题。这将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以及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高质量稳定脱贫水平和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等。

这其中,产业提质工程重点解决农业促农增收能力较弱问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重点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新农村建设碎片化问题,学习浙江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部署开展“百村示范、千村创建、万村整治”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活动,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乡风文明提升工程重点解决陈规陋习屡禁不止、乡村文化保护和传承薄弱等问题;农村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重点解决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人才培育集聚工程重点解决农村人才匮乏、创业人才不足等问题;基层治理创新工程重点解决乡村逐渐空心化导致村民自治参与度不高、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村规民约不健全和约束力不强、陈规陋习屡禁不止等问题;农村补短板惠民生工程重点解决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以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惠民生等方面问题;城乡低收入人口长效保障工程着力探索在如期完成相对贫困人口的脱贫后,如何推进扶贫政策与低保政策的有机融合,推进产业扶贫,构建更加稳固的城乡低收入人口帮扶长效机制;体制机制创新工程重点解决规划、人、地、钱和实施载体等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问题。

针对薄弱环节推出创新性政策

针对当前乡村振兴发展的薄弱环节,《实施意见》推出了一批创新性政策。如在人才政策上,鼓励人才“上山下乡”,对扎根农村就业创业或服务农村时间达3年的大学以上毕业生,经核准可退补大学学杂费,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创新。

在用地机制上,允许县级政府在保持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前提下采用分散划块、点状分布的形式有效盘活利用农村分散建设用地,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以及拆旧复垦、水田垦造政策。

在资金投入上,制定出台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意见,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按中央部署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落实市、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在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拿出5%—10%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

在社会化服务上,培育建设覆盖全市1050条行政村的新型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在新产业新业态培育上,鼓励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农村电商,研究出台对民宿、农家乐等项目的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制度;

在基层干部政策上,探索激励扎根农村工作的市(区)镇(街)村干部政策,提拔重用在乡村振兴中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干部,建立镇(街)和行政村干部经济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率先全域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

《实施方案》已明确工作纲领,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我市还将尽快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年),细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市有关单位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文件。各市(区)制定本市(区)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战略规划以及其他配套政策文件,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同时,我市还将落实抓乡村振兴考核工作,抓好省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江门是全省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着力破解阻碍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突出问题,启动创建一批以乡村振兴综合改革为重点的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镇(街),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示范参考模板。

这其中,“三清三拆三整治”是建设生态美丽乡村的重要基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市将率先全域推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确保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2019年全面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建立“三清三拆三整治”常态化管理机制。江门日报记者/唐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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