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法院以“议价”模式确定司法拍卖保留价

江门日报讯(记者/梁佳欣 通讯员/戴艳红 何奎)近日,记者从开平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首次通过双方当事人“议价”的形式确定了一起司法拍卖的保留价(即起拍价),并顺利完成拍卖。


据介绍,这一做法是该院探索涉案财产定价形式的又一创新之举,即通过案件双方当事人在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协商确定拍卖保留价,从而免去财产评估程序,节省时间和成本,快速高效地处置被执行财产,实现双方当事人与法院三方共赢。


双方当事人商议确定拍卖保留价


今年初,冯某与妻子严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开平市人民法院判决应偿还开平市某银行借款本息10万余元,由于冯某和严某未能按期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经查,严某持有该银行股金11000股,法院依法裁定对该股金进行拍卖。为加快推进财产处置进度,该院执行人员灵活采取由当事人公开协商的方式确定拍卖保留价,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这一全新拍卖保留价确定方式顺利施行。


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经过几轮讨价还价,最终确定以5.5万元作为该股金的拍卖保留价,并经过该院确认。6月28日,这笔股金通过司法拍卖平台以高于起拍价2.1万元的成交价7.6万元成功拍出。至此,案件执行取得阶段性进展。


免去评估财产时间

节省处置成本


为何要采用这种“议价”的形式确定拍卖保留价呢?“省时、省力、省钱。”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涉案财产一般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后方可进行司法拍卖,过程冗长。以本案的股金拍卖为例,法院首先要提取股金所在银行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再对评估机构进行选定。评估机构评估股金的时间大约为20—40日,评估完成后需要向法院送达评估报告,再经过10日的异议期,方可确定拍卖保留价。


此外,进行财产评估需要支付高额费用,其费用是根据资产账面原值大小按相应比例收取,最低为2000元,数额越大价格越高,上不封顶。


相比之下,该院尝试施行的“议价”模式具有效率高、定价快、无佣金的特点,大大节约了当事人处置财产的时间成本,有力助推被执行人财产加速变现,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本案中,申请执行人认为,由双方直接协商确定拍卖保留价,既不需垫支高额评估费用,还减少了走评估程序的时间,能尽快进入拍卖程序,方便快捷。被执行人严某则认为,自己参与确定拍卖保留价,能够守住自己的价格底线,也排除了评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程序瑕疵,更加放心。


近年来,该院始终将“基本解决执行难”摆在全院工作突出位置,积极探索高效、公正的评估、拍卖机制,大胆深入开展司法评估、拍卖工作改革。“我们将继续探索更多元的定价模式,使其与传统评估模式互助互补,以提高涉案财产变现效率,破解执行难题,也让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当事人。”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徐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