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良好氛围,江门市文明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寻找文明江门“微代言”活动。
活动以拍摄微视频的方式,“描述”自己在江门经历、见闻最深刻的文明小故事或者个人对文明的理解,鼓励参与者使用抖音等app以有创意,特别的方式进行“讲述”,结尾统一为:“文明江门,我为你代言。”
一、活动主题
“爱心之城 江门有你”
二、活动时间
2018年7月13日--8月18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门市文明办 江门文明网
协办单位:江门市网络文化协会
支持单位:江门万达广场、ISTOP一汇广场
四、征集要求
参与者以拍摄微视频的方式,“描述”自己在江门经历、见闻最深刻的文明小故事或者个人对文明的理解,鼓励参与者使用抖音等app以有创意,特别的方式进行“讲述”,结尾统一为:“文明江门,我为你代言。”
五、参与方式
(一)通过微博收集:建议使用抖音等短视频app拍摄,制作完成并上传时@文明江门,@文明江门收到经确认后将会转发出来;
(二)通过微信收集:将制作好的微视频发送到文明江门微信公众号,由文明江门微信公众号进行整理,安排到推送文章中发布;
(三)通过邮箱收集:将制作好的视频发送到本次活动指定的邮箱:jmswmb25@163.com ;
(四)通过线下现场征集:7月21日-8月5日逢周六日在万达广场、ISTOP一汇广场等定点征集;
(五)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六、活动奖励
(一)设立奖项如下:
1.“最美文明微代言”(本次活动的大奖)——1000元/1名,候选10名。
2.“最具爱心大奖”(微视频最体现“爱心之城”元素的奖项)——500元/1名,候选10名。
3.“最具创意大奖”——300元/3名,候选20名。
4.“超级人气大奖”——100元/5名,候选20名。
(二)评选规则:
1.主办单位将按照各单项奖比例遴选一定名额视频作为入围作品,分别于文明江门官方微博、文明江门微信公众号展示;
2.以上四项大奖由文明江门微信公众号投票数合计得分选出;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属江门文明网。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陈键威 (13427186824、3272555),殷浩轩(13426716863 、3272537);
(二)微博参与:关注“文明江门”官方微博;
(三)微信参与:关注“文明江门”微信公众号。
八、其他事项
(一)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则视为自愿同意接受本活动规程条款的约束;
(二)本活动收集所有视频、照片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江门市文明办
2018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