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企业上马“机器人应用”最高可获150万补助

江门企业上马“机器人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可获150万元补助金额。11月17日,笔者从江门市经信局获悉,为大力推动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根据《江门市“机器人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精神,该局现已开始组织开展2016年市级先进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机器人应用)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意的企业请于2016年11月31日前向市经信局提出申报。

可获投入总额10%的事后奖补

根据《细则》,江门企业以自有资金实施“机器人应用”项目,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皆可获得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其中,补助的方式为事后奖补,项目应用机器人设备的购置时间应在2015年10月3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止(项目合同对应的发票时间为准)。

此外,提出申报的企业必须已在江门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成立时间1年以上;申报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200万元以上(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核算范围为设备仪器购置费及购买软件和相关技术投入的费用)。

重点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项目

据了解,上述机器人是指在工业自动化中使用的固定式或移动式,具有三轴或三轴以上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自动控制操作机及工厂用AGV搬运机器人,不限制国内外品牌。本次申报的制造业机器人应用项目,主要指重点支持江门市机电(包括摩托车、金属制品)、食品、纺织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的“机器人应用”项目。

(责任编辑:钟建基)

(作者:董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