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10项人才新政配套政策 实施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

 

 

 

 高层次人才认定和评定细则出台,高层次人才安居手续将简化,设立人才专项基金,全市一年可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为1.6亿元以上……为进一步明确《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政策享受范围、优惠项目、待遇标准及审批办法等,日前,10项《意见》配套政策一起出台。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相关市直职能部门举行人才新政配套政策媒体见面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顾达华携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介绍新政并接受记者采访。

我市史上最具含金量、吸引力的《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于今年3月颁发实施,该项政策一出台,备受关注。10项配套政策与《意见》形成了“1+10”的人才新政。10项配套政策内容为:高层次人才评定和认定办法、领军人才引进和资助暂行办法、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助暂行办法、鼓励柔性引进人才试行办法、实施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暂行办法、高层次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名师名医名家”管理暂行办法、高技能人才培育资助办法、江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门市人才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其中涉及待遇发放的政策有6项。

10项配套政策可谓“干货”多多。高层次人才持“绿卡”除了享受视同江门户籍身份的市民待遇外,还可享受居留许可、优先入户、亲属参保、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等一系列人性化服务。据推算,江门市现有符合“绿卡”条件的人才(副高以上、博士学位等)数量约1.1万人;放宽高层次人才认定和评定的要求,将留学人员项目资助的门槛降低为学士学位以上;大幅提高租房补贴标准、简化租房补贴手续等。其中,在人才工作资金保障方面,对人才工作方面的资金做了硬性规定,东部“三区一市”、西部“三市”均要按照本地区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设立辖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概括,10项配套政策有三处创新:一是不唯资历,打破国籍、地域、户籍和身份等限制,突出以业绩成果和实际工作能力为导向,无相应资历的人才可通过评定的办法获得高层次人才资格。二是不限学历,如将留学人员项目资助的门槛降低为学士学位以上,标准低于国家政策以及周边城市要求的硕士以上学位,大力引进海外留学人才。三是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创新人才引进和评价机制,服务期三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参加高层次人才认定和评定,服务期限三个月内的也可享受柔性引才的相关资助,充分体现开放、包容的侨都特色。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尽快制作享受待遇的办事指南,组织相关服务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对前期摸底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迅速组织他们开展认定、补贴申领等申请工作;建立长效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根据服务对象对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改进完善。10项配套政策出台后,相关部门将继续根据《意见》的有关要求,推出跟多的配套政策。

作者/赵可义 人社宣

编辑/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