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首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班开班蓬江发布

为推进蓬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近日,蓬江区分类办举办首期垃圾分类培训班,专题学习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南》。区环卫局机关及各环卫站(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采用讲课学习及现场参观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会上,区分类办负责人作动员讲话,指出蓬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江门市蓬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部署分解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推进时间节点;并详细解读了《江门市蓬江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南》。会后安排实地考察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点——环卫局大楼,要求各环卫站所依样铺开示范点的建设。

据了解,下一步,区分类办将继续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蓬江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负责人员参加培训,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发挥公共机构示范效应,为2020年蓬江区全面铺开生活垃圾分类打好基础。

蓬江区公共机构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南

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推行范围

蓬江区地段范围内的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组织;车站、公共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会展中心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具体工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本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本单位负责推进和管理垃圾分类的工作部门(即分类办),一般由办公室或具备此项职能的综合部门负责。

(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组织架构。

1.责任主体。全区公共机构作为本单位的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同时承担辖内、本系统、管理行业和单位的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

2.层级管理。一般按照行政管理或者行业管理隶属关系建立各层级管理制度。

(三)制定垃圾分类制度,落实垃圾分类责任人职责。

本单位分类办牵头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督促各部门和各级生活垃圾分类负责人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配备和保养工作,联系环卫部门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并制定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四)宣传和学习。

1.各级责任人应熟知《江门市蓬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江门市蓬江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以及《江门市蓬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南》。

2.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和培训,做到人人知晓、人人会分。

3.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并发动和指导家庭成员参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垃圾桶的设置和布点。

分类投放使用密闭容器(分类垃圾桶),颜色分为蓝色、绿色、红色和灰色4种颜色,蓝色垃圾桶用于存放可回收物,绿色垃圾桶用于存放有机易腐垃圾,红色垃圾桶用于存放有害垃圾,灰色垃圾桶用于存放其他垃圾。

1.每幢楼:至少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标准四分类垃圾容器,以便对接环卫清运单位。参考下图:

(容量一般为240L)

或:

(有条件的设置宣传示范收集点)

2.楼层内:建议在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参考下图:

(容量一般为40-60L)

3.办公室:建议设置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容器包括文件类收集容器和一般收集容器。参考下图:

4.食堂:建议设置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有机易腐垃圾应配置沥水设施。参考下图:

5.其它:建议设置可回收物纸质文件集中存放点、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

(六)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处理流程。

1.可回收物。注意区分废弃文件、文稿和其他可回收物。

2.有害垃圾。

3.有机易腐垃圾。

4.其他垃圾。

(七)督促检查和统计报送。

1.本单位分类办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做好巡查、巡检记录。每月不少于1次对分类投放和收集进行督导。

2.各公共机构按照《江门市蓬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配合区分类办推进工作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报送工作,按时、逐级向上报送,确保报送信息内容详实、数据准确。

附件:

1.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样板)

2.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考核办法(样板)

3.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月检查登记表

4.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统计信息

5.关于成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样板)

江门市蓬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