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罚款!还敢买分卖分?江门又有三个人栽了

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被扣12分,意味着驾驶员必须重考驾驶证,而扣分制度本意是想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交规、小心驾驶。少数唯利是图的人却从中发现了“商机”,想通过“买分卖分”来牟利。

近日,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交警大队侦查中队雷霆出击,成功查获一起“买分卖分”案件,抓获3名违法人员,并对3人分别作出200元罚款、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有力地打击了买卖驾照分违法行为,维护了交通法规尊严。

2018年12月20日15时左右,祖籍广东云浮的黄某到新会交警大队办证大厅的自助机给号牌为粤J**333的车辆办理违章罚款,当他怀揣着多个驾驶证的黄某办理第二宗罚款时,就被守候多时的新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侦查中队侦查员悄悄带走。

经新会交警大队侦查中队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黄某(40岁,祖籍广东云浮,现居住地为新会)在新会某汽车服务中心上班,某天在网上接到其他车行粤J**333车辆的违章报价(合共代扣22分,每分按140元人民币计收),再通过网上寻找客源,以每分110元人民币的盈利差价来赚取收益。谭某、李某二人眼见自己的驾驶证记分周期快要到期,不想白白浪费分数,便心生贪念,主动与黄某取得联系,商量后确定谭某、李某各代扣11分,每分按110元人民币计收。黄某先是让谭某、李某2人自行前往交警部门打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然后自己办理违章罚款,事后再通过网上转账完成交易。不料,黄某在新会交警大队办证大厅就被交警当场抓获,谭某、李某二人也于2019年2月27日被传唤到新会交警大队侦查中队,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新会交警大队侦查中队依法分别对黄某、谭某、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天,并处罚20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 

“买分卖分”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员应当自觉抵制,代熟人或朋友扣分,即使没有收钱,也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持续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