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消防通道:活路关系你我他

江门日报记者 林立竣

小区消防通道通畅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也向来受社会各界重视,在近两年的我市两会上,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相关的建议或提案。

建议:定期检查,增加停车位

据分析,小区消防通道被堵原因有三:一是部分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住宅小区的消防通道被占用停车或堆放杂物;二是部分街道特别是老旧城区车辆非法占用停放,造成交通堵塞,导致消防车辆无法通过;三是部分小区或道路由于设计、规划和历史等原因,消防通道存在先天性不足,容易被堵塞。

针对这些问题,市人大代表张国成在去年两会上提交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建议》,“一是要加强宣传,二是通过地方立法形式保障,三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四是增加停车位供应。”他在建议中说。

市政协委员贺晓元也在去年《关于打通老旧小区消防通道,留出生命通道的建议》提案中,建议对老旧小区进行消防通道规划、划线,设立消防通道指示牌等标识,同时加紧对老旧小区里的停车位进行整理改造,规范施划停车位。

市人大代表林谊忠是台山消防联络小组的成员,也是安全公司的工程师,他认为车辆越来越多是必然的,但让出一条通道是必须的。对违停在标识消防通道的车辆要重罚。“活路关系你我他。”林谊忠表示,有些原先规划的街道已经不合时势,部分人行道,盲道利用率不高,有的形同虚设,可以考虑资源整合。

小区消防通道应多方共管

小区消防车进出通行路口路段是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根据职能分工,主要是消防、公安交警和住建部门。其中,消防部门主要负责堵塞消防通道执法及消防安全检查;公安交警部门主要是负责道路停车秩序管理,保障消防车消防抢险所经道路的畅通;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管理,督促小区物管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市消防支队宣传科科长张勇指出,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障消防通道的通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于单位,责令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对于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表示,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居民小区业主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将按照程序对违停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在车辆上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再录入处罚,同时通过车主在机动车管理系统登记的电话号码通知车主开走车辆,对拒不驶离的将通知拖车作拖走处理。

住建部门人员表示,将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江门市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检查范围,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双随机”抽查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主体意识与管理能力。近两年来,住建部门共开展物业小区专项整治行动3轮次,抽查物业服务企业88家,抽查业主委员会13家,发出整改通知57份,表扬企业4家、业主委员会2家,通报批评企业8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