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自行车将被清出江门?投放企业配合处理



△街头随处可见共享电动自行车。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张华炽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不久后也发布《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将落实国家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投放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在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许多市民的出行选择,对于该消息,市民怎么看?我市将如何落实?近日记者进行了相关走访。

市民:支持清理

据了解,共享电动自行车自去年4月进入我市,随后多个政府部门已对投放企业进行约谈,暂不鼓励市民使用。但共享电动自行车并未从此消失,依然可以被市民使用。一段时间后,另一共享电动自行车品牌也进入我市。目前,我市主要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品牌为哈罗与街兔。

关于共享电动自行车将被限期清理,市民意见不一,但支持清理的占大多数。市民朱先生是一名业务员,自从共享电动自行车进入我市后,他成为了常客:“我买了哈罗的季度卡,可以享受90天的优惠骑行,差不多一块钱一天吧。”但朱先生表示,在骑行体验中,有部分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刹车不灵、电瓶出现接触不良等问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虽然有保障机制,但还是经常遇到。”

“虽然确实很方便,比共享单车省力很多,但危险不小。例如,最近雨天,车轮就很不防滑,我都看见有些共享电动自行车直接在路面打滑左右摇摆,看着很吓人。”市民朱小姐说,“对于限期清理,我还是同意的。”

同时,共享电动自行车带来的便利也让人喜欢。“现在这么容易塞车,一个省力、环保的出行方式我觉得挺好的。”市民陈女士说。

企业:等待地方细化政策

共享电动自行车将被限期清理,相关投放企业将如何处理?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哈罗单车广东片区公关经理张津豪,张津豪表示,相关部门已经在研究相应政策与文件,并将根据江门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配合执行,“按照一般情况,国家和省里出台相关文件后,地方还会有进一步细化,我们会积极配合的。”

记者就此问题也向城管部门咨询,城管部门表示,目前还是根据市容市政方面的管理法规,对违法违规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

“上级部门出文件了,地方肯定要实行,但什么时候清理?由什么部门执行?都需要等待地方细化政策。”一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责任编辑:吴惠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