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剑指”黄标车 淘汰5258辆

江门日报讯 (文/图 见习记者/范雨薇) 为推动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昨天,市直和各市(区)两级环保、公安部门开展黄标车淘汰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全市共抽查汽车508辆,现场处罚闯限黄标车31辆。据悉,此次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行动时间为12月12日起持续到今年年底。

 

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行动。

以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为重点

记者了解到,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一是将强化路面执法,进一步完善交通限行标志,合理设置电子警察,将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未办理报废注销和3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信息录入治安卡口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二是强化联合执法,由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当地环保部门在主要道路设置联合执法点,以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为重点,对上路行驶的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者嫌疑黄标车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加大黄标车淘汰工作宣传引导。

“目前路面已经设有电子警察执法系统,此次行动主要是在电子警察执法系统覆盖不到的地方进行,作为路面执法的一个补充。”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副主任何相强说。

据了解,根据省下达的任务要求,今年我市需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1536辆。截至12月15日,全市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1040辆,完成省下达淘汰任务的95.7%,其中淘汰黄标车5258辆。据了解,目前新会、台山、鹤山、恩平进度缓慢。

黄标车限行电子抓拍点位增加到163个

据悉,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自今年1月15日起,我市实施第四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在全行政区域(高速路除外)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处理。

为落实相关限行措施,今年以来,我市交警将黄标车限行电子警察执法系统从2015年底的180套增加到目前的320套,抓拍点位增加到163个。同时,我市交警充分利用智能交通系统,结合数据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部署勤务,科学用警,加强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的查处力度。

(责任编辑:徐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