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检察理念

江门日报讯(文/图 程建华 叶敏瑶)近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等6部法律草案。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校园安全、人身权益受侵害、网络沉迷等问题作出了积极回应。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利用多种方式向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从源头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从去年起,该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建议公安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的环境治理,完善机制,推动校园普法教育开展,目前取得显著成效。“我们希望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早日出台,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有力法制保障。”该负责人说。

关注心理健康

提供专业心理辅导和援助

近日,小学生桃桃(化名)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方检察官将她引到一个沙盘前,让她构思一个场景故事,并从众多沙具模型中挑选出吻合的人物形象,摆放在沙盘中。方检察官利用心理测评仪,结合故事的人物形象和情景,评估她因为少有父母陪伴,家庭教育缺失,形成人际交往障碍。

据悉,心理测评仪是该院为未检办专门配置的,其以数据采集、分析为核心,集心理评估、生物反馈、音乐放松、催眠减压、心理科普等运用于一体,自动生成结论报告,形成整体心理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并出具定制化改善方案。

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未成年人通过预约,来到该院的心理辅导室。这里除了沙盘游戏、心理测评仪,还设置了阅读专区,摆放了供未成年人阅读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励志书籍,以及供未检办工作人员学习的《儿童情绪心理学》《儿童行为心理学》等专业书籍。

除了心理辅导室,今年3月,该院与江门市心理卫生协会签订了《未成年人心理援助服务协议书》,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治疗师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目前,已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团体治疗3次、家庭治疗3次、专业心理治疗2次。

全程跟进考察

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

“侯社工,我觉得身边的人都背叛我,我真的没有勇气再活下去了。”11月5日凌晨,鹤山市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负责人、传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侯斯琪收到帮教对象小军(化名)发来的微信,并附有几张自残的照片,她立即向有关部门上报了这一情况。当天,侯斯琪和同事赶往小军的工作地点进行“危机介入”,了解其想不开的具体原因。原来,父母感情破裂、家人关爱不够、朋友无情欺骗等给小军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据悉,未满18岁的小军因醉酒滋事被取保侯审,今年初,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考察期为9个月。根据帮教对象的特点,鹤山市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从心理评估、家访谈心、公益活动等方面为其制定了详细的帮教方案。比如,通过调查问卷作出评估报告,建立社区矫正个性化服务介入方案,每月开展两次面谈,鼓励其参与义工服务、社区活动等。

帮教过程并非一帆风顺。“针对最近小军的反复异常表现,我们已将原因分析上报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并让他们联系心理咨询师,对他进行‘危机干预’。”侯斯琪表示,在鹤山市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鹤山市人民检察院、传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帮教对象三方签订了考察协议,检察官和社工全程跟进帮教过程,直至帮教对象彻底改变。

据了解,鹤山市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成立于2017年,采取由检察机关统筹监督、社工组织管理实施的合作帮教机制,将观护帮教内容细化为教育考察、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团体及公益活动、技能培训及就业指导五大方面,真正实现“对症下药”。截至目前,基地共有一线专业社工18名、帮教联络员2名,已开展帮扶个案8例,其中7人已通过考察期,检察机关依法对这7名帮教对象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治进校园

营造学法守法浓厚氛围

“自我保护”法治宣传是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活动面向幼儿园的进一步延伸。为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连日来,该院未检办走进鹤山市财贸幼儿园、向阳花幼儿园和建委幼儿园,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通过PPT展示,直观形象地告诉小朋友警惕身边可能出现的坏人,以及如何识别坏人的坏行为。与此同时,检察官根据小朋友的年龄和心理特征,改变传统的宣讲模式,将自我保护的学习内容融入游戏中,这也是该院开展普法教育的一次有益尝试。

观看微电影《留守心声》是该院“法治进校园”活动的一个“规定动作”,中学生对这部根据真实案例创作的影片十分感兴趣。据悉,《留守心声》由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江门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讲述了留守儿童阿龙因交友不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故事。影片中,鹤山市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在检察官的帮助下,阿龙顺利度过了6个月的考察期,重新回归校园。

据介绍,目前,除了未检办的检察官定期到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普法教育,该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各担任一所中学的“法治副校长”。每年寒暑假前夕,他们都会以警惕毒品、文明上网、远离黑恶势力等为主题,为学生们“打预防针”。

此外,针对小学生、幼儿园孩子,该院定制了台历《平安成长2019》,当中不仅有“鹤山市人民检察”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还融入了遇险求救方法、安全用电、防范电信诈骗等知识;印发了以“学会自护 健康成长”为主题的作业本,在孩子们写作业时“蹦”出安全知识;设计了一批卡通人物形象与心理健康格言、交通安全口诀相结合的扇子进行发放,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

深化未检工作

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

“心理测评仪对心电、肌电、皮电、血氧等多个数据进行同步采集,检察官通过它们及时发现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从而对他们的心理健康进行评估,作为量刑、社会调查、亲子教育的有效依据,推动未检工作更加专业化。”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相关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该院贯彻落实全省《关于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方案》,有效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教育巡讲活动,丰富内容、创新载体,提高法治巡讲的质量和效果;与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进一步沟通协作,全面落实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校共建机制,将法治教育覆盖面扩展到幼儿园、社区、企业,切实提高法治教育水平,共同推进平安建设。

此外,该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危害校园安全等犯罪行为的同时,为完善社会机制建言献策,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下一步,该院将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深化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履职,全面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参与“智慧未检”建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宣传工作制度,科学统筹,有序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积极践行新时代检察理念,把握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明确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方向。法律的灯塔一定能照亮每个孩子脚下的路,引领他们走向光明,我们愿做守护未成年人的一束光。”该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徐蓓蓓  实习编辑:孙奋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