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法院开展“南粤风暴”专项执行行动

江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陈方欢 通讯员/邓颖琪 何奎)11月5日至7日,台山市法院开展“南粤风暴”专项执行行动,对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成功清理腾退台山市台城街道一废弃加油站,并将其场地完整交还给台山市公路局,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工人清拆废弃加油站内的设施。

该案的被申请执行人余某在承租加油站的经营权终止后,拒不搬出,妨碍申请人台山市公路局依法享有的权利。台山市法院依法判令余某限期将加油站内物品清理搬迁,恢复原状,并将加油站场地完整交还给公路局。由于余某拒不履行上述生效判决义务,台山市公路局遂于2019年5月向台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经多次通知仍明确表示拒绝主动清理搬迁,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实际权益,台山市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清场措施。

由于现场有多台加油机和大型储油罐,危险物品较多,为确保执行顺利开展,该院执行局专门制定了执行工作方案,细化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人。

11月5日上午9时,执行干警分为保卫组、执行组和维稳组等五个功能组,各司其职,分头行动。同时,当地派出所民警、街道维稳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配合执行,该院还邀请了检察院人员和人大代表到现场监督执行。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在该加油站周边拉起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并按照事前分工,依法对现场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有序对该加油站进行腾空清场。

由于现场油管、加油机、地下油罐等物品较多,清理工作较为繁琐,经过执行干警及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台山市法院于11月7日完成清场,最终顺利将该加油站交还给台山市公路局。

(责任编辑:徐蓓蓓  实习编辑:孙奋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