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 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硕果累累

2001年,我市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江门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监管下,江门公积金中心围绕如何提升人民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获得感进行持续探索与改革,取得累累硕果。

积极开展制度创新 不断完善提取机制

记者采访获悉,江门公积金中心积极开展制度创新、规范缴存“限高保低”、不断完善提取机制、实施“应贷尽贷”的贷款机制,实现了缴存和使用的最大公约数,制度覆盖范围持续扩大。2004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仅为17.71万人,当年缴存额4.57亿元。截至2018年末,缴存职工已上升至37.65万人,当年缴存额达到49.42亿元,缴存职工中超过半数来自非公单位,中低收入职工占比达96%,个人和家庭低成本解决住房需求获得了制度支持。

与此同时,江门公积金中心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职工贷款权益,满足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上不遗余力,支持购房首付款提取、按月提取还款、租房提取、直系亲属购买普通住房提取、重疾和低保提取、加装电梯提取、异地缴存互认互贷等民生诉求,根据资金结余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贷款额度,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广大缴存职工共享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实惠,提取和贷款指标实现跨越式增长。2004年,职工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2.08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3亿元。2018年末,职工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大幅上升至42.76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31亿元,贷款额度上限从2004年初的8万元提高至目前的50万元,个贷率从32.1%上升至92.84%。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降低职工住房购置成本的同时,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建立多样化服务渠道 深化“放管服”改革

此外,江门公积金中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逐步建立便捷、多样化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开通了12329热线、短信平台、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接入“粤省事”“粤商通”“侨都之窗”等便民服务平台,在完成基础数据和结算平台“双贯标”、实现数据资源“大集中”的基础上,通过流程再造,扩大服务半径,将服务延伸至全市近百家银行网点,实现一窗办结,同城通办,缩短着和群众之间的“最后一公里”。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经过10多年的努力,江门公积金中心各项工作蓬勃健康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江门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发展之路。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会不断优化,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民众的需求。江门公积金中心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充满阳光的住房公积金事业,继续担当新使命,体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谱写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新篇章。

江门日报讯记者 周春锋

(责任编辑:吴惠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