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首部实体法保护潭江

我市首部实体法《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去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潭江流域保护范围确定为三区四市的51个镇(街)。与以往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最大的不同是,《条例》具备法律效力,将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此外,去年5月10日,我市还审议通过了《江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即“水十条”),明确了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等10项共36条水污染防治行动措施,堪称我市水污染防治的长期行动纲领和“宣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