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办税服务厅2月3日起正常服务 戴口罩测体温方可入内

今日(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费)提示”。广东省内各办税服务厅将于2020年2月3日起正常对外服务,如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提前预约;纳税人缴费人需佩戴口罩并接受红外测温后方可进入办税服务厅,否则将被劝阻。广东省税务局建议,为进一步保障健康,纳税人缴费人应尽量选择“非接触式”的电子办税(费)渠道,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广东省税务局建议,纳税人缴费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含广东税务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WEB端、APP端、扣缴客户端)、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的电子办税(费)渠道,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如果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纳税人缴费人可拨打广东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者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

如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纳税人缴费人提前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预约办税“预约办理。

也可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便民服务——办税服务厅等候情况”或“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公众功能——更多——办税厅等候查询”查询办税服务厅当前情况,避免前往人流量大的办税服务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广东省内各办税服务厅将于2020年2月3日起正常对外服务。已预约1月31日、2月1日上门办税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会与您联系,协助您预约其他时段办理。

按照广东省有关防疫要求,纳税人缴费人需佩戴口罩并接受红外测温后进入办税服务厅,否则将予以劝阻。如发现体温异常,请立即离开办税服务厅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如果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等业务,可通过以下“非接触”式渠道办理:

(一)企业:电子税务局(企业登陆)-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缴费

(二)个人:电子税务局(个人登陆)-事项办理-社保费;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个人业务-社保费

如果需要办理房产交易涉税等业务,可通过以下“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电子税务局(个人登陆)-事项办理-房产交易智能办税;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

在疫情防控期间,如确需到现场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请按照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区市政务服务大厅(或各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通知要求办理。(江门日报记者/黎禹君)

(责任编辑 陈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