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发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工作指引

江门日报讯(记者/刘淑君)1月30日,蓬江区卫健局对外发布了《蓬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全区各镇(街)、村(居)做到党政牵头、社区动员,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好村(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指引》指出,对社区未发现病例的情况,要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若一旦确定本镇(街)有疫点、疫区或者爆发疫情情况,须立即上报所在镇(街),以及蓬江区卫生健康局和江门市疾控中心。同时,当地村(居)要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上门排查登记,并由公安部门协助开展对病例人员的活动轨迹及其接触人群的排查,由疾控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杀及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要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加强消毒,并进行密切接触者管理。需要注意的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并进行居家隔离,属地村(居)干部必须对密切接触者实施24小时监控,确保其不离开住处。

当出现社区传播疫情时,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并实施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对于疫情信息的发布,《指引》明确规定,一旦确定本镇(街)有疫点、疫区或者爆发疫情情况,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传播疫情信息,必须统一上报蓬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