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心又暖心!江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江门日报讯 (记者/唐达) 2月10日,江门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进一步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优化政务服务等5方面,推出了30条政策措施,全力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和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一企一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做到“四到位”、落实“八个一”,是我市从严管控复工工作提出的“硬要求”。《若干措施》提出,各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复工复产。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协助解决职工返岗,以及口罩、消毒用品、测温仪等防疫物资保障等问题。

针对企业用工难问题,一方面是优化就业服务专员制度,精准摸查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另一方面是大力推进网络招聘会和远程视频招聘等措施,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零接触”、免费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同时,发动职业院校学生、青年志愿者等,重点支援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短期用工所需。

财政金融投入加大,稳定企业发展信心

突然爆发的疫情打乱了企业生产计划和财务管理,部分企业甚至出现资金链紧张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了“一揽子”财政金融扶持措施。财政支持方面,一是加大对防疫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对防疫应急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给予提前复工奖励、购置设备投资补助、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等支持,其中对购置设备投资补助支持最高可达200万元;对防控防疫物资进口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二是助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政银保”项目融资中小企业所缴的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个人创业贷款担保贷款视情况展期并继续贴息。此外,还对应对疫情的科技攻关、政府采购等提出了支持举措。

金融纾困至关重要,《若干措施》还强调,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可采取灵活调整还款计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确保信贷持续稳定。同时,采取系列措施确保2020年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发放稳岗补贴,缓解企业用工成本压力

有的企业短期营收锐减、资金短缺,暂时难以满足用工刚性支出。对此,《若干措施》提出,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允许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对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等。《若干措施》还将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对按规定复工,并为因疫情影响未能返岗的湖北籍务工人员支付报酬和缴纳社保费的企业,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80%给予一次性延迟复工补助。

落实各种税收、减负扶持政策,携手企业共渡难关

针对企业普遍面临的税费、租金等经营负担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减免企业税费,延期缴纳税款。因疫情影响损失较大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此外,《若干措施》还对承租市直及各市(区)两级国有(含国有控股)资产类经营用房(不含住宅、公寓)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月份的租金免收,3月、4月减免50%。

同时,鼓励支持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并对这些减免租金的载体优先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适当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抗疫期间减免租金的企业,减免的租金收入不征收房产税。

周华东 摄

优化政务服务,开通涉企事项受理“直通车”

《若干措施》还为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应急办理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以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对医用口罩等防控急需用器械实施特殊管理的备案。

同时,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加快评审。对疫情防控相关的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用地报批、“三旧”改造等手续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境外采购快速通道。对疫情防控治疗物资实行“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担保放行”等作业模式,确保通关“零延时”。

(责任编辑: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