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轨迹公布!江门新增1例确诊患者 其哥哥曾到访武汉

2月12日上午,省卫健委公布江门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至此,江门已有21例确诊病例,其中第3例、第4例已治愈出院。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已部署对患者接触人员进行排查,排查显示,新增病例的哥哥曾到访武汉,患者与其同住有密切接触史。

患者车某,男,29岁,家住台山市台城街道龙舟路16号。

患者自述长住广州,与朋友同住。1月19日18时,患者一人从广州住处(患者自述为天河区东圃镇车陂高地大街的城中村)出门,坐地铁到广东省汽车客运站(曾到过广东省汽车客运站旁的兰州拉面馆就餐),20时55分乘大巴到台山市汽车总站,步行回家,当天家中有母亲郭某、大嫂王某、侄子车某。

1月20日16时52分,患者与母亲、侄子3人(均没戴口罩)外出,16时58分至17时在台山商业城小米手机店逗留2分钟,17时08分进入台山商业城大参林药店买中药,17时36分进入OPPO手机店,18时10分进入城西台荻路20号美品轩吃糕点,18时21分进入城西市场后经小路回家。

1月21日,无外出活动。

1月22日14时17分,患者与母亲、侄子3人(仅患者戴口罩)沿着通济河河边步行,14时18分进入华润超市,15时08分离开(逗留50分钟),15时10分经五龙桥返回。

1月23日20时34分,患者与母亲进入台山商业城,从华润超市正门进入,21时26分从华润超市偏门离开(逗留52分钟),期间与服务员张某(未戴口罩)有短暂交流,21时36分步行返家。两人全程均佩戴口罩。

1月24日12时45分,患者独自1人(戴口罩)步行到城西台荻路24号群康药房买药,13时01分进入城西市场鑫汇超市购物,13时06分离开超市并在超市楼下购买2根甘蔗,13时08分返家。

1月25日15时57分,患者与母亲(2人均戴口罩)进入商业城,15时58分从华润超市正门进入,逗留23分钟购物从华润正门离开;16时35分进入名创优品,闲逛2分钟后离开(无购物无接触);16时57分步行至台荻路24号群康大药房买药,在流感药货架停留,期间多次与售货员黄某交流,在药店逗留期间,母子两人均佩戴口罩,药店员工佩戴口罩,排队过程中前一位女性顾客戴口罩,后方顾客无戴口罩,17时08分离开药店返家;19时31分,患者独自1人(戴口罩)外出到城西市场鑫汇超市购物。

1月26日至2月6日,患者无外出活动。

患者自述2月3日早上起床后出现咽部不适(咽干)症状,自行服用家中自备的“阿莫西林”后症状好转。2月6日18时出现发热症状,伴有头痛。2月7日再次发热,当天约18时独自一人步行至台山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自述有戴口罩)。为进一步诊疗,2月8日零时10分发热门诊拟“发热查因”收住台山市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

患者在台山家中一直与母亲、哥哥、大嫂及侄子同住,并与母亲、兄嫂、侄子共用同一卫生间,否认有其他亲友探访。患者哥哥在广州工作,1月13日-1月22日在郑州市生活,1月22日乘坐同事私家车到武汉市,并居住在公司租住的武汉市汉口区汉正街道暨济电力商城A幢,1月23日从武汉站出发乘坐高铁至广州南(G1109,座位号为04车10F),后换乘轻轨(广州南-中山,G6339,14车无座)到中山站,抵达到停车场取车后独驾返回台山家中。患者哥哥回到家中后无外出,独自一人住带卫生间的房间,吃饭时由母亲拿饭菜到房门口面对面交接,双方均戴口罩,偶尔会在客厅没人的时候去楼顶活动,自述1月27日曾经出现过鼻塞症状。

经流调核实,暂时判定密切接触者4人,分别为患者的母亲、哥哥、大嫂、侄子。4人均已集中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没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和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于2月8日发布《关于实行疫情管控“九个从严”措施的通告》,体温高于37.3摄氏度一律送医检查,外地人员到江门1小时内要申报,出现确诊病例整栋楼隔离14天,社区小区自然村封闭式管理,疫区住户返回江门房东1小时内报告,快递外卖戴口罩实行无接触配送,“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复工必须“四到位”严格落实“八个一”,每户两天指派1人外出采购。恳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近期尽量不要出门,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若必须外出一定要佩戴口罩,有异常一定要及时就医。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一旦发现疫情,请第一时间联系卫生健康部门跟进处理。

(责任编辑: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