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出台“暖心政策”关爱一线医务防疫人员 每人每天给予补助 子女入学优先安排

江门日报讯 (见习记者/蔡昭璐)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已出台多项“暖心政策”关爱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如给予经济奖励、优先安排子女入学等,有效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担当作为,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坚强保证。

△江门市医护人员互相加油鼓劲。

每人每天给予200元至600元补助

给予本地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每人每天补助300元;给予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防疫人员每人每天补助200元。对选派驰援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医务防疫人员,给予每人每天累计600元的工作和伙食补助。给予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救治病患表现突出的,在防控疫情新技术、新产品、新药物等科技攻关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或事迹突出的医务防疫人员,给予嘉奖以上奖励。

优先提拔重用

优先提拔重用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一线医务防疫人员、驰援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尚未入编医务防疫人员,及时通过直接考察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对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获得嘉奖奖励的医务防疫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和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时给予优待。

子女入学优先安排

为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提供必要工作和休息场所,合理安排轮休,确保医务防疫人员充分的睡眠和饮食。保证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用品供给,做好对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及其家属口罩等防护用品的配给。主动谈心疏导,减少他们的心理焦虑,给予积极的精神关怀。

一线医务防疫人员、驰援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医务防疫人员的子女,入学由属地教育部门优先统筹安排就读。由当地政府组织社会力量安排专门人员对一线医务防疫人员、驰援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医务防疫人员家属进行对口帮助,赠送或协助购买生活物资,帮助家属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给予工伤保险保障

对医务防疫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救治不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限定。为驰援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医务防疫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残身故保险,购买保障金额100万元为期一年的保险。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报因公牺牲、烈士。

(责任编辑: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