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不停歇,庭审“不下线”——鹤山法院通过线上庭审方式公开审理鹤山市首宗防疫物资诈骗案

江门日报讯(记者/程建华  通讯员/何奎 陈志锋)2月18日上午,鹤山法院利用网络视频方式,开展线上庭审,公开审理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下同)2000元。据悉,该案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首宗移交鹤山法院办理,首次开启法院、看守所两地连线“无接触审理模式”的刑事案件。

经法院查明,2020年2月8日至9日期间,被告人吴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口罩紧缺之机,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口罩出售信息,通过微信对被害人黄某谎称有口罩出售,骗取被害人黄某多次向其转账合共人民币3890元。同月11日,被告人吴某以同样的方式利用微信向身处鹤山市址山镇的被害人叶某谎称有口罩出售,骗取被害人叶某1540元。同日被告人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吴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家属已代其退还被害人黄某3890元,退还被害人叶某1540元,取得两被害人的谅解。

鹤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无视国家法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疫情紧缺物资出售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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