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失业保险费返还、发放援企稳岗补贴等扶持措施 降低用工成本获赞“及时雨”

□江门日报记者 唐达

“近期,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其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发放援企稳岗补贴等扶持措施真是‘及时雨’,对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稳定就业岗位和员工待遇福利,起到了重要作用。”江门晨采实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相关负责人何红娟说。

受疫情影响,企业短期营收受挫、资金紧张,暂时难以承担用工刚性支出。近日,我市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通过失业保险费返还、发放援企稳岗补贴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帮助企业稳定岗位,促进职工就业。

作用大 获好评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我市援企稳岗的重要举措,作用巨大,深受企业好评。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措施将对“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江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申请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底,预计可为我市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7117万元。

对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江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条件的受影响企业,则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受理审核,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即按该企业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1395元),再乘以6个月予以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底,预计可返还我市企业失业保险费逾25382万元。

企业可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失业保险费返还均实行属地管理,由企业的失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和提交资料。为了让企业在疫情期间更好地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我市将积极推进线上服务,通过部门数据对碰,减少申请材料,方便企业更快捷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失业保险费返还的受影响企业,不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且只能享受一次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劳务派遣企业不得申请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

除实施失业稳岗返还外,《若干措施》还提出“发放援企稳岗补贴”。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市人社局进一步优化线上就业服务,依托就业实名制系统、智慧人社、江门e就业等线上平台,大力推广网上返岗申报、用工备案、求职招聘、补贴申领等服务。

其中,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创业补贴还将采取“承诺制”审批,取消现场确认环节,加快补贴资金兑现。申请人(单位)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现场确认手续。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稳定岗位,促进职工就业。而通过发放援企稳岗补贴,将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支付工资压力,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从而稳定就业形势。

(责任编辑: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