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餐饮单位可适当恢复堂食

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敏锐)日前,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印发《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指出,对于分级为Ⅲ级防控区的县(市、区),餐饮经营单位可提供限制堂食服务。当前,江门三区四市均划分为Ⅲ级防控区。这意味着,我市各餐饮单位可适当恢复餐饮堂食。

据悉,全省目前以县(市、区)为单元划分防控区,并根据疫情现状及发展态势,按照近14天新增报告确诊病例数、近14天新增报告本地感染确诊病例数、近14天是否发生本地暴发疫情等标准,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共四个等级。其中Ⅲ级防控区餐饮经营单位限制堂食服务,对从业人员还有用餐人员场所的清洁消毒、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加工、管理、制作以及通风设备的管理,都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我们会指导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从业人员、用餐人员、场所清洁消毒、原材料采购验收、加工管理、设备管理、供餐服务等多个方面加强管理,根据店堂面积、空间大小和空气流通状况适当控制同时就餐人数,督促顾客快吃快离。同时,指导餐饮服务企业落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要求餐饮服务企业禁止接待聚餐活动。大厅应通过采取减少桌椅摆放、隔桌安排就餐,快餐店一人一桌用餐等措施,以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用餐单位须在每桌客人就餐完毕离开后对桌椅进行清洁消毒,给予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等,防止交叉污染。”五邑餐饮行业协会会长吴秉楼说。

(责任编辑 谭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