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十项具体举措 全力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

我市全力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多个工地呈现繁忙景象。周华东 摄

□江门日报记者 梁佳欣

2月19日,市住建局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力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全力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共列出协调保障复工防疫物资、简化工地复工程序、帮扶企业解决用工问题、保障建筑材料供应、加快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加快办理项目审批、减少复工复产阶段的检查、加强指导宣传、切实保障工人权益、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等十项具体举措,重点从简化程序、加强沟通协调和强化防疫保障等方面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确保防疫、复工“两手抓、两不误”。

简程序

取消复工审批

缩短业务办理时间

《通知》明确,要简化工地复工程序。取消复工审批和审批性备案,建筑工地严格做到防疫“四到位”“八个一”以及复工前安全生产“六个一”的要求后,支持工地尽快组织复工。各级住建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强化防疫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同时,要加快办理项目审批,减少复工复产阶段的检查。全面提升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图全程电子化联合审查等事项效能,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全力再缩短办理时间;除涉及防疫、安全、质量、消防等必要项目和执法项目外,其他检查项目采取并项综合检查的方法,减少检查单项频次,尽量避免干扰企业复工复产。

重保障

确保防疫物资、建材、工人到位

复工保障方面,《通知》提出,要协调保障复工防疫物资。及时统计全市建筑业企业的口罩需求,协助建筑企业采购口罩;及时将上级调配给江门市的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专项用于一线作业人员,激励企业尽早复工。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支持企业开工,首先要确保建材、工人到位。《通知》要求,要保障建筑材料供应。认真研究有序复工的建材供应问题,支持鼓励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先行复工复产,协调有关部门和指导企业切实做好水泥、砂石等材料的采购和储备,缓解建材供需矛盾。

要帮扶企业解决用工问题,支持企业采取包车等方式到非疫情重点防控区劳动力输出地接返工人。各级住建部门与人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密切联动,帮扶建筑企业联系非疫情重点防控区的劳务输出地开展定向招工。建筑业协会主动帮扶企业解决返岗人员不足和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的问题。

强沟通

防止政出多头影响复工复产

《通知》强调,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各市(区)住建部门加强与属地各部门和各镇街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最新的政策要求,做好统筹协调,树立一盘棋的思想,防止政出多头影响企业复工复产;要加强指导宣传。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交流推广疫情防控经验,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各项防控措施,帮扶企业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

要切实保障工人权益,抓好建筑工地实名信息化管理,将返岗人员信息全部录入江门市建设工程用工实名信息化监管系统,开展重点防控人员信息比对甄别工作,防止未经确认健康的重点防控人员进入工地现场造成感染,保障工人健康权益和日后维权的经济权益。

此外,复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如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返岗,各级住建部门及时为企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责任编辑 谭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