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印发《通知》 推动物业小区装修项目全面复工

江门日报讯 (记者/梁佳欣) 为全面落实我市有关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月22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推动物业小区装修项目全面复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2月24日起,除发生疫情病例尚未解除隔离措施的小区外,全市范围物业小区装修项目全面复工。各物业小区在执行日常管理规约的同时,要强化防疫主体责任、项目管理工作和复工服务监督,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

《通知》强调,装修企业要强化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到“四到位”和落实省、市有关防控工作要求,进场复工需提前一天到小区物业管理处沟通装修项目复工和疫情防控事宜,确认复工进场时间,登记进场装修人员信息,领取装修人员出入证;要科学合理安排工序,控制同一时段施工人员的数量。严格执行装修人员进出小区出示出入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等措施;搬运装修物料使用密封工具、专门通道及电梯,做足防止洒漏措施,物料搬运完毕立即清洁卫生。

《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监督装修企业落实装修项目复工的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措施;要落实对进出小区的装修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加强装修搬运车辆进入小区的核实和信息登记。对监测发现发热人员及异常情况的,立即按联防联控工作指引报告社区实施疫情防控措施;要加强装修项目楼宇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实施搬运物料专门电梯管理,并定时实施对电梯灭菌杀毒处理。

(责任编辑: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