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引才伯乐”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举荐人才最高可获30万元补贴

江门日报讯 (记者/傅雅蓉) 为推动复工复产有序进行,近日,市人社局、市人才工作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人才举荐类补贴申请指南的通知》,加大力度引进各类产业人才,鼓励社会力量举荐人才,最高可获30万元补贴。该指南将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2月17日。

根据指南,人才举荐类补贴的申请对象为海外服务工作站等江门市人民政府、各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批准或与之签订合作协议的人才服务机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个人(不含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称举荐人。

举荐人举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以下统称“被举荐人”),可以申请本补贴: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顶尖人才、一级人才的标准要求,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退休人员返聘工作协议)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团队(含国外创新创业团队),带项目落地我市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项目合作的;取得博士学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或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和高级技师、技师,初次在我市就业,与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并入户我市的。

根据规定,引进1名顶尖人才、一级人才,分别给予举荐人30万元和10万元补贴;引进1个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团队,分别给予举荐人20万元和10万元补贴;引进1名博士,给予举荐人2万元补贴;引进1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高级技师、技师(以上人员含本地生源),分别给予举荐人800元、450元、800元、450元补贴。

《关于印发人才举荐类补贴申请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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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