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战疫情促发展”专项行动

江门日报讯 (记者/唐达 通讯员/杨小燕) 记者3月12日获悉,《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日前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现已印发实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人大系统和各级人大代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市委号召,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疫情防控逐步深入,当前已进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为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职能优势和工作优势,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线作战”,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启动“战疫情促发展”专项行动,并结合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实际,针对疫情防控及经济发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

《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推动江门在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抓好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方案》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来制定:一是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开展促进法律法规实施、经济高质量发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重点工作监督,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强化“战疫情促发展”的法治保障;二是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涵养“侨”资源,凝聚战疫情促发展的广泛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疫情防控新闻舆论宣传,夯实战疫情促发展的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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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按照相关工作部署,主动发挥熟悉法律知识优势,及时开展汇编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复工复产文件,引导有关单位和个人正确理解法律法规条文及文件要求,明晰法定依据、法定措施、法定权利、法定义务、法律责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汇编秉持力求精简、侧重急需的原则,共收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复工复产文件15份,其中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5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性决定1份,行政法规1份,广东省地方性法规2份,广东省法规性决定及其解读2份,另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规范性文件4份。

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刊印《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复工复产文件(一)》,并在“江门人大”微信公众号刊载,后期将根据工作需要逐期刊登。

(唐达 何中林)

责任编辑:蔡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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