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指引》

随着我市生产生活秩序逐渐恢复,企业逐步实现复工复产,社会人流物流日益繁忙,火灾致灾因素增加,消防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近日,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印发了《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指引》,并呼吁广大社会企业和市民积极参与,共同降低火灾发生的机率和风险。

《指引》指出,乡镇(街)、村(居)等基层力量是打通消防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复工复产后,乡镇街道的基层防疫小组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可从以下几点入手开展消防监管工作:一、发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深入推进“敲门行动”和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开展清查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行动,清理楼道、清理阳台、清理电动自行车、检查老旧电气线路等“三清一查”活动;二、整合基层防疫小组和网格组织力量,入楼入户发放 宣传单张,张贴居家防火宣传海报,加大对居民小区、集体宿舍 等居住类场所的提示性、警示性宣传力度,督促物业管理人员每天通过业主微信群、村集体每天通过村广播,宣传住宅防火要点、公益广告和安全提醒,打印张贴消防宣传海报;三、以问题为导向实施精准整治,督促指导企业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四、要压实镇街消防安全责任,加大对居民小区、“三小”场所、出租屋、集体宿舍等场所的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开展隐患排查和群防群治,有效降低火灾发生的机率和风险。

随着企业逐步实现复工复产,企业在追赶效益的同时也应兼顾生产安全。为此,《指引》建议复工复产企业:一、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安全管理;二、严格管理企业用火用电,对电气线路定期开展检查维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应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禁止动用明火、禁止吸烟,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三、落实人员值班值守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重点巡查用火用电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对燃气、电气、火源及其周边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员工岗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五、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建设微型消防站,配足微型消防站队员,配齐消防器材装备,完善防疫期间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在家庭消防安全方面,《指引》呼吁广大市民做好日常的“三清三查三关”。“三清”是指清理消防车通道、清厨房、清阳台,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清洗油烟机、燃气灶油渍清,及时清理阳台上的易燃可燃物;“三查”是指查源头、查隐患、查能力,定期检查维护电器线路或电气设备,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主动学习掌握基本的防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三关”是指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外出时一定要关闭家中电源火源,使用燃气灶具等设备后要及时将气源关闭。

江门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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