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婚姻登记将打印二维码

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磊磊)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拓展婚姻登记信息跨部门查询渠道,在省民政厅统一部署下,我市将于5月1日起在全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离)婚证上统一打印二维码。此前已颁发的结(离)婚证,除因当事人遗失、损毁而申请补领结(离)婚证的情况外,不补打二维码。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婚姻登记证二维码将根据婚姻当事人基本信息,通过“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每本婚姻登记证对应一个二维码,具有唯一性。二维码统一打印在婚姻登记证内页第5页下方空白处(即印有“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即确立夫妻关系”这段话的内面),不得打印在其他位置。

市民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后,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在“专区”栏中选择“民政服务专区”,点击“进入婚姻服务大厅”,再点击“结(离)婚证二维码扫码识别”,即可启用扫码识别窗口扫码,“粤省事”平台将通过后台调用“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与二维码相对应的数据信息进行对比,并显示婚姻登记双方个人信息。

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二维码扫码仅供婚姻当事人和用证部门使用,当事人和用证部门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扫码验证,“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为婚姻登记证二维码扫码验证的唯一端口,其他端口均无法进行有效识别。

“同时,二维码扫码显示内容仅包含结(离)婚证字号、持证日期、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等基本信息,不超出纸质结(离)婚证已有信息范围,且数据已进行脱敏处理(不作完全显示),因此,不存在信息泄漏问题。”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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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少颖  二审:钟建基  三审:徐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