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行为规范或被纳入《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遛狗要束牵引绳 不得出入公共场所

狗主遛狗一般都系有牵引绳。

□文/图 江门日报见习记者 凌雪敏

“早该对养犬行为作出规定了,这样对狗、对人都好。狗不乱跑,宠物噪音、粪便少了,生活便会更舒服。”市民小歆怕狗,被养犬问题困扰已久,最近,市文明办正式对外发布了《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将犬只噪音扰民、外出宠物佩戴牵引绳等文明行为纳入其中,她表示十分赞同。

一直以来,文明养犬都是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据市公安局统计,去年110指挥中心接到犬只噪音扰民的警情751宗、狗咬人警情39宗,狗只随地便溺的行为更是让市民生活深受困扰。去年,在市民之间,关于养犬条例立法的讨论十分热烈,对养犬行为加以规范约束已成为江门人的社会共识。

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提高

立法时机到了

近年来,社会上刮起了一股“萌宠风”,不少人家中都养了宠物,但与之相关的各种不文明行为随之而来。本报数次报道过狗只随地排泄、犬吠声大扰邻、狗不拴绳伤人等养犬不文明行为。大约从两年前开始,江门便掀起了有关养宠文明行为的热烈讨论,公共公园是否可带宠物入内?狗只外出时应该如何牵引?粪便如何处理?社会各界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最后的落脚点往往都落在宠物主人文明素质以及养犬相关立法的问题上。

“养犬管理宜疏不宜堵,目前,我市对养犬不文明行为主要还是以教育劝导为主。”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执法人员劝导、媒体宣传,慢慢地,近年来市民已形成习惯共识。确实,随着文明养犬意识的普及,我市也出现了一些好做法、好现象,如甘化社区建立社区犬只信息数据库,向狗主派发狗绳、狗罩,让养犬人士达成了“一根绳子,一个狗便器”的科学养犬、文明遛犬共识。碧桂园社区内安装了便便屋,里面放有废旧报纸,方便业主遛狗和及时清理宠物便,共同维护社区公共卫生环境。

市地方立法研究院院长、五邑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继远介绍,在十多年前,江门便有关于养犬相关立法的声音,“但当时市民关于文明养犬的意识还不强,立法时机尚不成熟。现在养犬相关条例立法的时机到了。”他说。

养犬行为规范回应社会关切

填补了法律空白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目前,接到犬只相关警情主要以养犬噪音扰民为主,民警出警对狗主人多为警告教育为主,罚款为辅,若犬只出现伤人行为,则会依据实际情况,对狗主人进行拘留、罚款等。警方对狗主作出处罚主要参照《城市治安管理条例》等现有法律条文,目前,我市并无专门法规对养犬问题进行较为全面的行为规范。

据查,我市先后在2003年、2011年非典、狂犬病高发等时期出台过《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和《接纳民意改进城市犬类管理办法》等,对养犬进行了规范和限制。后来因操作性不强等种种原因,没有完全执行。《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仅有一条相关规定:对宠物粪便拒不清理的处以两百元罚款。

此次《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便就养犬文明问题作出了具体规范,从养犬的犬种、数量到犬只出行、活动都有相关规定,违反者将依具体情况被处以五十元到两千元不等的罚款,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市现行的法律条文在此领域的空白。如携带犬只出户时未使用束引带牵领,或者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清理所携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的,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或者超出规定的限养数量饲养宠物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疫情过后,大家都更注重卫生健康了,《条例》对养犬作出规范,比起其他相关条例,更细致、明确,可以说适时回应了社会关切。”王继远说,本次的条例规定主要还是以正向规范宣传为主,主要作用在于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文明养犬意识。

遛狗地方太少

狗主建议圈划遛狗地点

在日前市文明办发起的不文明行为征集活动中,宠物外出不栓绳子、随地便溺入选了不文明行为前十名。因为缺乏有关条例约束,有关部门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往往靠末端执法,稍显被动。“如果《条例》能顺利出台,把养犬行为规范做在前面,培养群众文明意识,对警民关系、邻里纠纷化解都是很有帮助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吴警官说。

而部分爱狗人士却感觉《条例》限制了狗只的活动范围。爱狗人士玲姐养了一只柯基犬,几乎每天都会带狗外出遛遛。“我出去都牵狗绳,而且尽量选择晚上9点半后人少时出去,但是能去遛狗的地方太少了!公园不给去,路边车多危险,也有来往行人,始终不那么方便。”玲姐说,她和其他“宠友”在休息时会驱车把狗带到水库旁等人少空旷的地方,狗狗才能放开跑跑。“可不可以圈一些可供宠物活动的地方呢?”玲姐问。在去年城管部门举办的专题市民论坛上,省人大代表黎永梅也表示,建宠物主题公园,或许对于推行文明养犬、文明游园工作有促进作用。

此外,在《条例》执行方面,当下存在的一些如便溺、噪音处罚取证难的问题让执法部门感到担忧,《条例》会因此被束之高阁。“如养犬噪音治理方面,应该完善分贝测试设备,与环保部门联合执法,才会让人信服,达到良好的教育、警示效果。”吴警官说。

(责任编辑:陈健强 二审:徐铃静  三审: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