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加大金融纾困力度

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各行各业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不少企业出现了资金链紧张等融资问题。

为支持各类企业应对疫情,6月12日,江门市金融局联合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及江门银保监分局推出《关于江门市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共包含16条措施,包括保障参与防疫重点企业融资需求、增加小微信贷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进一步加强金融纾困力度,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鼓励银行设立

“小微”防疫专项信贷资金

在信贷政策支持方面,江门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鼓励我市银行机构要用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同时,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加大对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疫情期间,为保障防疫企业的生产,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意见》要求各银行机构主动与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医药企业以及疫情防治工作相关企业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持续满足增产增贷需求;对国家和省确定的参与防疫的重点企业给予信贷支持。

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意见》鼓励银行机构对其设立防疫专项信贷资金,扩大信贷投放规模,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实现小微企业整体信贷规模只增不减。

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

可获得贴息补助

应对疫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尤为迫切。为切实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意见》结合江门实际,出台多项硬核措施,通过补贴等形式为企业融资减负。江门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推出的专项资金补贴等措施将命名为“融邑企”,为我市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在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用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对疫情防控相关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最高不得超过贷款金额的1%。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意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农业、餐饮业、物流业、旅游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企业给予低息信贷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力度降费率,我市拿出了真金白银,给予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补贴补助。针对2020年3月—9月期间,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农业、餐饮业、物流业、旅游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企业新发放、新增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业务,我市将给予一定的补贴补助。

江门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措施推出旨在发挥地方金融的补充作用,提高小贷、担保公司的积极性,引导其为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支持,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获得性。

同时,我市将针对9月底前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向2020年新进驻我市的银行机构新申请的贷款,单笔按相应期限LPR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支持金融机构

灵活调整企业信贷还款安排

疫情期间,企业普遍融资需求急。江门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缓解企业的燃眉之急,《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优化畅通金融服务,包括要求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审批、快速放款;畅通线上服务通道;引导银行机构建立相适应的内部考核机制,鼓励银行机构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

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农业、餐饮业、物流业、旅游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的还贷问题,《意见》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对以上行业制订专属金融方案,对贷款到期但受疫情影响较大难以按期还款的企业合理调整还本付息的方式,按照能宽则宽的原则,灵活调整信贷还款安排,适时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同时,为充分发挥保险风险分担功能,《意见》鼓励保险机构为高风险的行业企业提供专属保险保障产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鼓励保险机构适度宽延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期限;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保险公司要优先处理,及时快速理赔。

江门日报记者 陈倩婷

封面图来源于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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