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

江门日报讯 (记者/黎禹君 通讯员/江组轩) 近日,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评定江门市基层党建示范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新会区、江海区、鹤山市等3个市(区)为“江门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区)”,蓬江区棠下镇等30个镇(街)为“江门市基层党建示范镇(街)”,开平市塘口镇强亚村等300个村(社区)为“江门市基层党建示范村(社区)”,勉励各先进示范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今年以来,我市大力开展“三个三”基层党建品牌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旨在通过选树基层党建3个示范市(区)、30个示范镇(街)和300个示范村(社区),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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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来,全市7个市(区)、36个镇(街)和360个村(社区)等创建单位,分别围绕基层党建示范市(区)、镇(街)、村(社区)“十条创建标准”,扎实有序开展创建活动,有力示范带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更加扎实、机制更加完善、氛围更加浓厚。前期,市委组织部联合市党建研究会开展了中期评估、总结材料评审、基层党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评选,以及召开现场评审会议和征求部门单位意见等环节评选工作,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主要领导审批,最终确定了江门市基层党建示范点名单。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向各先进示范单位学习,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为江门高质量构建“三区并进”区域发展格局,奋力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责任编辑:叶隽毅  二审:钟建基  三审:徐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