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江海模式”初步形成

江门日报讯(记者/张叶青 通讯员/胡健添)11月13—14日,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山东临沂召开基层社会治理暨“两委”组织法修法研讨会。应省民政厅商请,江海区民政局作为全省唯一县级代表与全国其他省份6个县级民政局到会发言。区民政局就江海区贯彻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在基层治理中的新做法、新经验进行交流。

当前,由于经济转型加快、群众利益诉求复杂等因素,基层治理和村(居)委会工作中存在自治功能弱化、服务群众能力不足等问题,江海区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基层自治组织服务质效有待提升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2018年以来,江海区以开展民政部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为契机,结合2018年新修订的两个组织法的要求,开展一系列基层治理的探索创新。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江海区通过制定村级党组织书记小微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62个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在62个村(社区)全面落实《党员责任岗制度》等措施,实现头雁引领群雁齐飞;二是完善共治机制,通过大力实施村(居)民议事会工作制度、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制度,全面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三是深化“三社联动”,通过增量提质社区服务设施、培育特色社区社会组织、打造“三级慈善救助网络”、鼓励并扶持各街道村(社区)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等措施,构建“覆盖广泛、专业支撑、服务精准”的社会服务体系。

目前,江海区“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全面铺开,议事制度、村规民约、自治章程普遍建立,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发挥作用,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的“江海模式”初步形成,辖区群众参与度、获得感不断提高。

会上,区民政局还就加强基层治理及村(居)委会建设提出了整体理顺各层次关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加强队伍建设,构建“党员带头、多方参与”治理格局的建设性意见,获得与会各方赞许。

(责任编辑:徐蓓蓓 二审:司徒俊杰 三审: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