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去年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第17位,较上年降2名

近日,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2016年广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显示,我市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4.41,排名第17位,与2015年相比下降2名。在六项考核指标中,因我市臭氧年均浓度不达标,我市未能列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之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市扬尘污染、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机动车污染及不利气象因素等都对我市空气质量下滑造成影响。江门日报记者 范雨薇

图片说明:部分施工工地存在扬尘防治标准不高、措施落实不严的问题。

情况:我市优良天数达标比例为84.4%,同比下降3.8%

公布结果显示,我市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4.41,全省排名第17位,与2015年相比下降2名。2016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2.7%,珠三角9个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84.4%—96.7%之间。其中,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比例为84.4%,同比下降3.8个百分点。

根据评价规范,SO2、NO2、PM10、PM2.5、CO和O3等六项污染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城市,称作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城市。但从公布结果来看,2016年全省共有14个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而我市并不在列。主要是因为臭氧的二级标准为160微克/立方米,而我市2016年该项指标值为162微克/立方米,故未能实现全面达标。

结果显示,2016年PM2.5全省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各市平均浓度范围在24—39微克/立方米之间,我市年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无变化。PM10全省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各市平均浓度范围在38—60微克/立方米之间, 我市年均浓度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0%。除此之外,2016年我市SO2年均浓度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NO2年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7%;CO年均浓度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上述五项指标均达标。

原因:本地污染源、复合型污染、气象因素和外来影响

对于空气质量下降这一问题,记者采访到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他表示,总的来看,我市空气质量依然保持稳定向好。回顾过去几年,2013年,新空气标准实施首年我市优良天数达标比例为71%,2014年为80.2%,2015年为88 .2%,在空气质量连续改善的情况下,我市空气质量在2016年出现小幅度下降。

他说,经分析,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本地污染源排放基数大,大气复合型污染问题尚难以遏制,不利气象因素的影响,易受外来污染物迁移影响。

在本地污染源排放中,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城市扬尘污染问题日趋突出。现阶段我市正处于城市基础建设大发展时期,市区有大量建设工地,但部分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意识普遍比较单淡薄,部分施工工地存在扬尘防治标准不高、措施落实不严的问题,与扬尘控制的标准相比差距大,城市扬尘治理协同防治的机制也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机动车污染持续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主要是细颗粒物和氮氧化物。随着城市施工工地大量增加,工程车辆排放的污染物影响较大。同时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较大,增长速度较快,仅2016年新上牌汽车量就超过10万辆,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三是工业污染源整治仍需加强。我市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量较大,燃煤小锅炉数量、重点监管VOCs企业数量和耗煤量较多,对空气质量中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影响仍较大。

此外,我市大气污染因子出现结构性变化,主要污染物已由过去单一煤烟型污染转变为复合型污染,特别是臭氧污染已超越PM2.5成为影响空气质量达标的最主要因子。目前对臭氧的污染来源、形成机理以及各项污染因子之间的关联性还有待进一步研究,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难度较大。

去年8月至12月份我市受多个热带风暴外围下沉气流的影响,区域形成静稳晴热天气,利于臭氧生成;同时我市处于副高压的控制,与台风外围下沉气流相叠加,极不利于污染物垂直扩散。而且,去年第四季度我市干燥少雨,降雨量同比下降66.5%,导致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增加。

另外,我市地处珠三角城市群空气污染高值区的西南部,而每年秋冬季节的区域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是最容易受污染物迁移影响的地区之一,空气质量的根本改善仍需要加强区域联防联治。

对策:严格环境监管执法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促进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下一步,我市将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控措施的落实。继续深化高污染燃料锅炉、VOCs综合治理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以市政工程和旧城改造区域为重点,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精细化管理措施。开展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有的放矢开展整治。针对江门市城市空气质量面临的问题,编制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时间表、路线图和重点项目,提出分阶段推进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措施。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大力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打击环境犯罪行为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统一平台发布环境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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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它综合考虑了SO2、NO2、PM10、PM2.5、CO和O3等六项污染物的污染情况,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2016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城市 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

指数 排名

广州 4.47 21

深圳 3.44 9

珠海 3.47 10

汕头 3.42 8

佛山 4.45 20

韶关 3.83 13

河源 3.25 5

梅州 3.21 4

惠州 3.25 5

汕尾 2.77 1

东莞 4.09 16

中山 3.83 14

江门 4.14 17

阳江 3.35 7

湛江 2.98 2

茂名 3.10 3

肇庆 4.23 19

清远 4.22 18

潮州 3.66 11

揭阳 4.03 15

云浮 3.74 12

我市近几年优良天数达标比例

2013年 71%

2014年 80.2%

2015年 88 .2%

2016年 84.4%

编辑/朱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