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和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审批试点启动

江门日报讯 (见习记者/叶隽毅 通讯员/曾文静 丁晓萍) 从3月1日起,开平实行食品销售和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审批试点工作。

当天下午3时,开平市副市长林国宁为开平市三埠茶棚居茶叶行发放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申请人承诺制”审批试点工作启动后开平核发的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为扎实抓好“申请人承诺制”审批试点工作,开平市食药监局从市、镇两级同时推进,3月1日共发出7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申请人承诺制”是指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许可事项的条件和标准建设,符合许可条件后才开展相关食品经营,并自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审批部门当场发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等非现场制售的食品经营项目,以及小餐饮经营者,也就是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都可以申请办理。

开平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申请人承诺制”审批试点工作后,该局将全力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的后续监管;在后续监管中,如发现申请人的经营情况与申报材料及承诺条件不符,存在虚假承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徐蓓蓓)